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问题处置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这样事情解决的才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一旦自己的操作存在不小的争议,就会导致自己的事情解决无法有效的完完成,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积极的了解有关的规定,进而确保自己事情合理的处理。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
      诽谤罪管辖法院量刑标准,一般这种量刑标准是根据,所犯罪的大小来决定的,诽谤罪这个罪生活中很多人不清楚概念,从而也没有在意一些自己受到的侵害,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下文中会对什么是诽谤罪进行详细分析。 一、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


·福建信用卡诈骗起刑点是多少年?
      随着我国网络通信越来越发达,网络诈骗现象越来越常见。其中信用卡诈骗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因此我国制定了详细的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标准,以禁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福建信用卡诈骗起刑点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起刑点: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会被加刑吗
       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会被加刑吗 行为人犯本罪,应依其具体情形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7天有案底吗?
      没有谁是天生就喜欢惹是生非的,只不过是我们每个人实际成长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变故或者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等各种因素,就会导致有些人长大了以后性格反正就是特别不安分守己,对于这些人来说,可能进派出所的那些地方就跟家常便饭一样的。可能在某些时候这部分人员也会考虑行政拘留7天有案底吗的这个问...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一、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首先,公安机...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过失犯罪因果关系是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在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由于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了危害后果,这一违反义务的行为与危害后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在西方刑法理论中,认为确定过失犯的因果关系,应当根据犯罪相当因果关系说,在标准的掌握上,...


·滥伐林木罪应该归谁管辖,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对于滥伐林木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应该归谁管辖我们并不是很清楚。由于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也会好奇滥伐林木罪是属于哪种犯罪类型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滥伐林木罪归谁管辖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


·保险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保险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如果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的本质都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给公民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而且有些性质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生活中有些民众对于经济犯罪的这个概念的理解太过于简单了,所以才会产生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的这样一种疑问. 一、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


·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受到案件资料→审查→立案并且侦查→提出逮捕请求→检察院批捕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


·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怎么判罚?
      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怎么判罚?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