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刑232条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故意伤害刑232条是怎么规定的?刑法故意伤害刑232条的内容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胎儿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具有生命的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非法剥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如正当的防卫行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本条共规定了两档刑: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考虑到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条对于刑罚作了比较特殊的表述,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应当首先考虑重刑。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认定故意杀人罪不能客观归罪,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要根据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如果行为人不是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是出于其他故意行为致人死亡的,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强奸妇女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使用暴力进行抢劫致人死亡的,等等,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应将致人死亡这一后果作为各该罪量刑的情节考虑。二、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民事主体,由于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故而其处罚是比较重的,即使是司法机关在审查案件时,掌握了切实的他人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也是不会轻易的判处干民事主体死刑的,对于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诽谤罪认定条件包括什么
      诽谤罪认定条件包括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


·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有些人会为了达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绑架他人,这一恶劣行为往往会对社会造成一系列无法估测的影响和危害,因此人们“绑架罪”这三个字望而生畏。但不必害怕,了解绑架罪,了解其社会危害性,能够使人们加强对此的防范意识。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一、绑架罪的含义 绑架罪,是指勒索...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


·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的盗掘古墓罪来进行一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当然这一种处罚力度的话,它也需要根据一个具体的文化遗址和古墓的历史价值来进行一个判断,价值越高的话,那么它的罪责越严重。刑罚轻则三年,没有上限,重至死刑。盗取那些有历史意义,有...


·攀枝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行为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或犯罪情节之后,才会以盗窃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此,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可能同样的数额,在这个地区属于数额较大,在其他地区却成了数额巨大。因此不同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就不一样。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攀枝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


·失火罪怎么量刑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有很多都是由于游人的失火犯罪行为导致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既然对失火行为认定构成犯罪了,那肯定就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通常失火罪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


·打伤老人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
      打伤老人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需要的;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


·脱逃罪的侦查确定怎么处罚?
      脱逃罪的侦查确定怎么处罚?《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在实践中一般是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的呢?(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行政拘留指行政机关对于违反法律的当事人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制。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很多人有疑问,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提前出来?今天我们对具体问题“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进行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除...


·单位犯罪什么时候单罚制度
       通常来说,我们都是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实施的一系列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叫做单位犯罪,这种犯罪行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单位犯罪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活动,一般采取双罚制的惩罚制度,那么单位犯罪什么时候单罚制度呢? 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