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对于道路交通的管理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想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话,就必须要依法取得驾驶的执照,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驾驶证。没有这个驾驶证是绝对不可以开车到路上来行驶的,一旦被抓住的话,面临的会是非常严格的行政处罚,如果在驾驶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还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理?具体来讲,在道路上无证驾驶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第一种是无证驾驶在道路上行驶,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交通事故。1.对于这种情况,由于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不会涉及到人身的伤害,也就没有办法进行刑事处罚。此时的处罚范围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于车辆本身和驾驶者都要有一定的限制。2.对于车辆来讲是要由交警大队扣留车辆,对于驾驶人来讲要交出200到2000元的罚款,而且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处以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具体应当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处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无证驾驶在道路上对于整个交通的影响是什么样子的来判断。二、第二种情况是无证驾驶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了轻微的交通事故。1.这种情况通常来讲造成的事故都是比较轻微的,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刮蹭或者是撞到了树上,或者是护栏上没有造成太过严重的后果的话,处罚方式是和普通的无证驾驶一样的。2.在上文所提到的标准之下来进行惩罚,如果造成了非常轻微的人身伤害的话,还要对对方有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的数额不会太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三、第三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无证驾驶在道路上行驶,并且造成了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的严重后果。1.如果造成了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的后果,此时就构成了刑法当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就已经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之内了,谁要被定罪判刑的。在这个时候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完全依照刑法来进行的,行政法规已经不能够管控了。2.以上就是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汽车会出现的几种情况,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不过如果车辆本身上了保险的话,造成的后果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对于双方的责任认定来讲,无证驾驶这一条并不加重责任,有些公司也会在交强险的范围之内,对于造成的损害进行正常的理赔,给当事人减轻一点负担。3.不过,在刑法上无证驾驶是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加重的一种,所以在定罪判刑的时候会有所考量,通常来讲会判得比较重。4.对于无证驾驶车辆的处理问题,就要遵循以上的不同情况来分别处理了。在发生了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注意的是保护现场,等到交警过来,对于责任出做一个初步的认定,然后按照责任事故认定书,对自己的义务范围之内的事情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


·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越来越注意经济交易中的公平构建。内幕交易罪作为股票和招投标犯罪中常见的一个罪名,对于您评价日常交易中的相关法律行为十分重要。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吧。 一、客体要件 1、综述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


·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是我国北方的大省,由于近年来我国首都的扩建,基本上北京很多地方已经覆盖了河北省,因此我国河北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少的人过上了有车有房的生活来,但是随着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河北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很多,那么,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您生活水平的提高,小汽车的普及,考车牌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相对来说也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说是犯罪率非常高的一种案件。事故发生后,交警在到达事故现场时根据现场画面以及车祸留下的痕迹,判决事故责任方后会给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我们今天要介绍的是“倒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


·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有房有车,基本成了现在很多家庭的标配。车辆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道路拥堵问题也越来越多,停车也是另一个难题。因为车位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少。房地产商在进行楼盘开发时,规划的车库,一部分车位是公用的,一部分是用以出卖的。在经济条件允许下,越来越多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一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一)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二)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


·吊车事故雇主有责任吗
      有。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之后,关于它的赔偿问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的相关的知识有哪些吗?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吸...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


·商业车险费改的条款改变了什么规定
      商业车险费改的条款改变了什么规定 商业车险费改的条款什么规定改变了? 保险责任更宽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