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工程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工程建设,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还是要确保工程的质量,保证质量安全是第一位。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就是说,我们在进行工程建设时,需要遵循的一些基本方法和依据。那么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1.首先我们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要坚持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统一。把质量放在第一位。2.其次,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以人为核心,学会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的质量。3.第三,我们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事前的控制和解决,减少事中和事后问题的出现。4.第四,要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原则。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这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不能违法,如果是违规建筑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后工程建设要以合同为依据。工程建设的质量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有不同的种类:具体来说主要有施工准备的控制,施工过程的控制,还有竣工验收的控制。1.施工准备的控制,就是在施工活动正式开始前,对准备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避免不必要因素的出现。2.施工过程的控制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保证作业者恰当的发挥他的技术能力,保证工程的竣工。3.竣工验收控制就是指在工程已经完成以后,在竣工检收的过程中,对质量进行控制。总的来说,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需要坚持基本原则,同时也需要进行不同阶段工程质量的控制。



·工地安全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承包合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


·注意:停工留薪期=创伤治疗期间 康复期间。
      注意:停工留薪期=创伤治疗期间 康复期间。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那么,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裁决就不会生效。就你所问“从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到现在的误工费该怎么算”,可以理解为不同于前面所述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而是普通意义上...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概念及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概念及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争议调解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2、...


·劳动合同约定项目结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项目结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项目结束了,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它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纠纷,那么,解决纠纷的第一步便是需要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的内容,为您做出详细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


·一,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吗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是一种及其恶劣的行为,童工的身心健康受到的严重的损耗,危重劳动对成年人来说完成起来是很不容易的,对于童工来说更是不可能,带来的是更多的伤害和潜在的危险,这样也会涉嫌犯罪,但是您不禁会问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吗。任何主体雇佣童工都是非法的,具体内容我们...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建筑工程是一个地区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拥有好建筑工程的地区往往经济发展不会很差。建筑工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其中有很多小的子工程项目,例如管道工程、防水工程和粉刷工程,在质量验收时每种建筑工程都有自己的验收规范,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粉刷工程质...


·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合同中的内容产生影响,但劳动者都比较关心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


·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