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资双方都享有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事实上,既然公司当初决定和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想来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就单方面的终止合同的。只要符合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并且情况确实属实的,公司因职工过错而辞退的,不可能还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代价。


·劳动合同怎样续签,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又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过,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讲,他们都不是很清楚劳动合同怎样续签。从另一方面来讲,若最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那究竟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


·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根据我国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对目前新建的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测试的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要求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那么,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工伤赔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的区别
      合同法是为合同的签订实施提供法律依据,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相关问题,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合同法。那么,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的区别。 一、合同法是什么? 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过年那几天算加班工资?
      过年那几天算加班工资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春节法定假日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


·根据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创业的方式多种多样,除了成立公司之外,许多人还会以经营商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创业。个体 工商户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同样会有债权债务等问题,但由于个体工商户与公司不同,在债务的处理上也不相同。那根据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一起通过以...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辞退还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就受贿情况来看,现实中不仅国家工作人员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行贿、受贿,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实也是会有这样的行为的,而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则就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您知道这个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单位里的职工在忙忙碌碌工作了一年以后,就会考虑申请放年休假。年休假可以让职工疲惫的身心得到放松,还可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职工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