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倒签”,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签订日期并非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而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开始的日期。可见,“倒签”与“补签”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写在真正签订合同之时,还是写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二、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类别梳理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对于采购合同,可能因为标的设备的市场价格浮动或运输损失风险而发生争议,又无法出具相关合同证明,如适用合同履行地或货物交接时的市场价格,可能因市场价格浮动变化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付出更高的成本,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如补签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于合同履行,但其他条款内容与正常签订的合同一致,导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限等有关期限规定产生逻辑上的冲突和混乱(如合同约定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而实际生效前,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同时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货、验收、付款的时间及条件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等,这些问题都给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带来了不良影响。有的单位为了赶在年底之前把计划资金消化掉,或清理年内因计划资金不够、计划未下达等原因未结算的项目,集中签订大批合同,导致合同立项审批和履约结算手续几乎同时进行,造成年底突击花钱和结算现象,扰乱了企业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三)存在企业内控审计风险。公司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流程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管理环节和流程,规定了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倒签合同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都违反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内控制度的执行偏差或发生漏洞,应当避免发生。(四)存在财务信息失真风险。若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会影响财务部门的及时入账管理,在财务部门的成本、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上无法如实显示项目相关的费用列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状况,形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引发成本失控、决策失误等经营风险。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同时在合同中也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权的。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一、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的。合同是需要双方签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


·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后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后诉讼主体怎么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之后诉讼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受让方,不过,如果相关权利义务在转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通知合同相对人,这时候诉讼主体应该是转让方。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实践中,一般在货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就会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货运合同怎样解除呢?此外,一般情况下,一旦货运合同解除,就会涉及到承运人的赔偿问题,那应该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


·店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承租方为了在承租店面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权利义务得到相应的保障,都会与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当然,一旦双方有意愿解除该合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就解除事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那么,该解除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范文。 店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代理非诉讼事务法律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代理非诉讼事务法律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一、代理非诉讼事务法律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


·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如果要租房子的话,出租方与承租方都会签订一分租凭合同,出租方主要就是为了保证房屋的东西不受损害,防止承租方拖欠房租,那一般签订租凭合同是要签多久呢,那就来了解一下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一、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遇到过。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撤销权是保护利益损害向法院申请的权力,当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个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得到撤销权,达到撤销合同的目的,那么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呢?我们在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对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 根...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主体 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 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可以继续的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情况之下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