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双方结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夫妻双方结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1、收益问题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既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2、其他财产

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3、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4、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5、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只要是续存之间所得到的,那么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但法律也是有规定的,只有共同财产双方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在认定共同财产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协商好,这样在以后才不会引起什么纠纷,所以,财产的问题双方是一定要约定好的。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是界定在酒驾与醉驾之间,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者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而且还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和规制。那么我国关于重婚者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重婚者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也就是重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重婚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一方因重婚导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并同时控告对方重婚罪的,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起诉控告对方重婚罪的,不能一并审理。因为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控告对方犯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两件案件...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同时也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此时进行协议离婚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不过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离婚冷静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法律上还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法律,因而它是沒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


·一、法律规定离婚共同财产怎么查?
      一、法律规定离婚共同财产怎么查?法律规定离婚共同财产只能由法院去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二、调查财产的方式(1)...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您都知道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但是关于醉酒的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是说喝了就就构成醉驾,如果饮酒驾驶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是不会构成犯罪的,最多构成行政违法,关于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很多人不知道具体的时长,下面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 一般的...


·事实婚姻中礼金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事实婚姻中礼金的处理是什么规定?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社会抚养费可以罚一方而不罚另一方吗?
      计划生育长期以来是我国的一大国策,直到近几年我国的生育政策才逐渐放开。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违反规定超生的,是需要缴纳罚款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需要按照法定方式在法定地点缴纳。那么,社会抚养费可以罚一方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