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和员工所享有的法定医疗期之间并不冲突,其实,像是员工的这种情况准确的来说也根本就不属于休病假。不过,碰到有些极其不负责任的公司,可能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刻开始对员工就已经是不管不顾的态度了。员工自己要记住,最后一定要跟公司索要工伤期间的工资。


·工程事故责任划分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和死亡人数或直接对经济造成损失的,具体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 .特别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30甚至以上,或者是受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亿人民币的可达到特别重大事故的等。二...


·申请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


·员工休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休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双休日进行加班的,原则上应对劳动者进行调休,无法调休的,应该支付劳动者200%工资的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计算公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劳动法》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要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身体伤害,提出工伤鉴定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使职工个人,但在具体实际中,有少数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既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只能由职工个人办理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个人申请应该怎么办呢? 一、个...


·河北省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工程建设完成后如何确保它的质量合不合格,这当中质量检测验收单位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每个质量检测单位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要求都有些略微不同。好的质量检测单位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比较严格,那么要知道质检检测单位如何,我们可以从它...


·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 要完成一项工程,需要由各方单位的共同努力,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等。工程的建设方会将工程交由这些单位承包,不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是各单位必须重视的。因此,发包方会与承包方签订一份安全管理协议,那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我们...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旷工作为一项严重的违纪行为,被多数的企业所禁止,惩罚的力度也都相对严厉。员工旷工时间到达一定限度的时候,企业会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对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给予赔偿么?将会为您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什么...


·村书记可以随时辞职吗?
      村书记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村书记可以随时辞职,但也要按照辞职的流程来进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法律对童工的禁止使用有着明确的使用规定,会对使用童工的企业处以严厉的惩处。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人身安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那么,2017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体力劳动或脑力活动,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能力支付其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呢?是从用工当日开始计算的呢还是签署劳动合同后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