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全的费用跟诉讼费差不多,都是申请人先进行支付的,最终是由败诉方进行承担的,但是如果申请人要求支付,那么也是可以的。财产保全的费用是由财产金额决定的,财产金额越多,那么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越高,没有具体的数额。



·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手续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


·诉前财产保全费由哪方承担
      起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


·重庆市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
      重庆市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


·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
      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


·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
      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 一、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


·申财产保全侵权的责任由谁承担?
      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债权人出于某种目的,经常会用到财产保全,这样做也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但是,有时候,债权人不具备资格,或者申请财产保全程序有误,会给债务人造成损失,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那么,申财产保全侵权的责任由谁承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申财产保全侵权的责...


·诉前财产保全一个月内诉讼才不会自动解除吗?
      诉前财产保全一个月内诉讼才不会自动解除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一个月内诉讼才不会自动解除吗?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应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应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提供担保1、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无法提供合乎法院要求的与诉讼标的物等值或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物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拒绝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对当事人资金或财产要求较高。财产保全一般周期较长,如...


·诉前财产保全的资料都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的资料都有哪些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