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微伤可以不拘留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难免有些磕磕碰碰,情绪稳定的人可能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有的人情绪不稳定,闹了情绪就抡起拳头,损人不利己,那么我国对这方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关于打架斗殴1、当我们与他人发生激烈的矛盾后导致动手并且将对方打至受伤,那么这就是属于违法的,一般派出所会根据受伤人的受伤程度来进行判定处罚结果,如果只是将对方打至轻微伤的情况,轻微伤一般是属于治安处罚问题的,是不构成刑事案件,2、如果发生矛盾至打架的双方私下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派出所双方达成和解了,那么就可以不需要受到处罚,如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因双方个人矛盾导致的打架属于民事纠纷,因民事纠纷导致打架双方或者他人财产或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的,在案件情节较轻的情况下个人双方或者国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双发达成和解了,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处罚了,如果有其他的争议还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来进行处理解决。3、如果通过国家公安机关的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在双方或者多方发生矛盾殴打他人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的,案件中殴打他人者情节轻的,需要被处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处罚款五百元以下,如果案件中殴打他人者情节严重的,那么就需要被处五到十天的拘留,同时根据案件的情况需要处二百到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是有伙同他人进行殴打情况,或者去殴打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情况,或者进行多次殴打或者同事殴打多人的情况的,有以上任意一种情况的都需要被处十到十五天的拘留,并且同时需要被处五百到一千元的罚款。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如果是案件情节属于轻微的,或者在案件时候有过错方的一方主动积极的去减轻违法所造成的后果并且取得了因此案件导致受伤的受害人的谅解的,或者导致此案件的发生是因为被他人威逼利诱的,或者在发生此案件后去主动到国家公安机关进行投案自首的,或者在导致此案件发生后有立功的表现等以上任意情况,那么国家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的对其进行减轻处罚或者不处罚的。5、对于案件中判定伤情的情况,并不是我们自己说是轻或者重伤就是什么的,最权威的就是通过法医鉴定出来的伤情结果是属于轻或者重,如果是对方故意伤害他人的,那就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去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就属于故意伤害罪,需要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下的。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伤情严重的,就需要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就需要处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或死刑的。6、如果我们在案件的处理中有不服国家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的,我们也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同时我们可以向跟我们执行处罚结果的公安机关申请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俗话说,和气生财,凡事三思而行。以上为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对这方面有需要帮助的可以登录律图网咨询相关律师!



·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一、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陈某某律师接受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韩某某之委托,出庭为其辩护。在此之前,辩护人会见了韩某某,查阅了卷宗资料,为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辩护律师...


·盗窃罪批捕之后多久审判?
      一、盗窃罪批捕之后多久审判?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哪些?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为哪些?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变造货币罪与伪...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也规定了拒执罪。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刑诉法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怎样的?
      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刑事法律主要是为了防止各社会主体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同的刑事条文所约束的范围也是存在着区别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刑诉法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自白任意...


·寻衅滋事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行为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规定,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全国大部分检察院开始...


·新刑诉法逮捕条件是什么?
      虽然人们从小被教育不要犯法,但现今还是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有的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不易捉拿,民警就会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手段来捉拿他们。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合法合理,案情符合逮捕条件,还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执行。那么,新刑诉法逮捕条件是什么?请看下文。 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