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当双方离婚,又有了小孩,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刚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是归爸爸还是归妈妈。一般的话都会综合考虑:1.主要是从最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最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2.同时也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有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从孩子的年龄大小来考虑3.如果孩子还是在哺乳期的话,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已经过了哺乳期,应该综合考虑。4.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也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征得小孩子本人的同意。5.获得小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抚养小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没有抚养小孩的义务。6.没有抚养权一方的父母也应当每个月支付抚养费。7.得到抚养权一方的父母也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权利,需要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去看望自己的孩子,保障他们的探视权。如果法院判决以后,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或者是另一方认为自己更适合的话,可以重新起诉,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把孩子判给女方?1.首先如果孩子还是两周岁以内的话,一般都会判给女方,如果已经是满了两周岁,而且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一般会判给女方。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儿子一直随着母亲生活,如果突然改成,由父亲抚养的话。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大。3.最后是因为男方有一些不良的习惯,赌博酗酒或者是婚外情,对于感情破裂存在过错的话,一般也会判给女方。什么情况下法院倾向于把孩子判给男方?1.首先女方有重大的疾病,没有办法抚养孩子成长,或者是女方长期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2.男方做了绝育手术,再次生育的机会比较小。3.女方有不良的嗜好,或者是经济水平不稳定,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些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把孩子判给男方。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主要是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1.要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都差不多相同的话,人民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还会考虑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条件,如果子女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的话,法院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判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方的父亲或母亲。2.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了,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经过孩子的同意。总的来说不能因为,父亲或者母亲之间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3.抚养权不一定非要判给某一方,也可以由父亲抚养一段时间,然后由母亲抚养一段时间,轮流行使抚养权,如果父亲母亲都不适合行使抚养权,也可以另外指定监护人,但是这并不免除他们的抚养义务。



·撤销婚姻后胁迫方负什么责任
      婚姻自由这不仅是您在生活中经常挂在嘴边说说而已的,其实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这是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的。不过,基本上现在绝大多数的婚姻都是如此的,如果是受胁迫结婚的话,这种就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的。不过,受胁迫而结婚的这一方比较疑惑的问题是撤销婚姻后胁迫方负什么责任? 一、撤销婚姻后...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


·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而终止,也可以因当事人离婚而终止。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婚姻因夫妻双方同意离婚而解除,这是一种“和平”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倍受人们的欢迎。协议离婚...


·兄弟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父母如果遇事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这时候兄弟之间有抚养义务吗?年纪较长的各个姐姐需不需要担任家庭顶梁柱的义务。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些具体法律规定,什么是抚养义务?适用于兄弟姐妹之间抚养义务的条件以及范围是什么? 兄弟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每月抚养费固定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每月抚养费固定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每月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固定的,但是也是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不属于彩礼的包括什么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在恋爱时就会发生很多财物赠与等行为,与彩礼有相似之处,这就让不少人将这种赠与财物的行为与给付结婚彩礼弄混淆了。那么一般来讲,哪些情形不属于彩礼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现实中,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双方都想离婚的,经常出现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离婚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可能想要离婚的一方也无计可施。那到底在遇到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时,另一方要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婚姻自由...


·一、离婚时共同共有的财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时共同共有的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共同共有的财产需要平等分配,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如下:第一,...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包括哪些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可以按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提起的离婚诉讼,也不是说法院都会受理,那实践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起诉未婚生子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起诉未婚生子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


·离婚抚养权和孩子户口可以不一致吗?
      一、离婚抚养权和孩子户口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