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2)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2)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1)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2)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3)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二、其他注意事项(一)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二)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三)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四)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以说不论是员工还是企业都应该知道企业与员工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这即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企业的保护。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产假时间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区分为单胎顺产、多胎顺产、难产、流产等情况,执行不同的规定。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产假可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15天,系指预...


·未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做
      未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能不能做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


·一、签订无固定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订无固定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


·工伤认定中关于年龄有什么规定?
      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得到劳动部门的工伤确认书,才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赔偿。实践中会有一些企业雇佣16周岁以下儿童或已退休的劳动者为自己工作,这些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中关于年龄有什么规定?一起通过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


·过去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临时工”是形成于《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前相对于企业正式工的一个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明确,《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


·调岗不同意按旷工辞退是合法行为吗?
      调岗不同意按旷工辞退是合法行为吗?1、调岗不同意按旷工辞退是不合法的行为,公司调岗需要和职员协商一致,没有经过职员的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公司以员工不同意算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


·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 "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


·不服深圳工伤认定结果的话怎么办?
      不服深圳工伤认定结果的话怎么办? 1、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诉讼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