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一、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不方便行动的人。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救死扶伤的精神。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三、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在近几年中,道路上的车辆不断的增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一般会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补助费用等。


·一、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怎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怎么材料? 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一、单位不交医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单位不交医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可以辞职,单位不交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内容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说,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法律条件和您具体说一说。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以某车为例,根据收费标准,起始价为1400元,最低价为300元,其15年内过户费每年平均下降(1400元-300元)÷15年≈75元。由于前3年折旧率高,每年过户费降120元,则2002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元=1040元。3年...


·一审上诉期限过了提交上诉状
      对于提交上诉状超出诉讼规定的期限,一般法院不会再按照上诉处理,应该是按照申诉处理的。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仅表示上诉,既未递交上诉状,又未请求延期的;或者请求延期但未获人民法院准许而且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又未递交上诉状的;或者请求延期获准后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未递交上诉状的,原审判决...


·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
      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机动车要在道路上行驶,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就是机动车的牌照。没有牌照就上路行驶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是违法行为。如果机动车牌照丢失了,可以申请补办,各个地方关于机动车牌照补领的规定有所差异。那么,成都补领机动车牌照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无法解决并且不适合我们自己解决的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来证明案件,但是进行司法鉴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应该由谁出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鉴定之前应当与对方沟通鉴定的必要性与支付...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家每户的标准配置,因此很多城市的交通异常的拥堵,同时也会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损害,那交通事故过分要价处理技巧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交通事故过分要价处理技巧...


·一、交通事故要配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要配误工费吗?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要不要赔偿误工费,要依据受害春是否因交通事故收入减少而定,如果收入减少的,就可以主张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车票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车票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车票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去过被告所在城市的火车票,能成为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本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应当认定该证据有效,诉讼时效中断。虽然新的民诉法将原有的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到了三年,但对于某些债权的保护来说,还是有些短。因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