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不满复议诉讼会被受理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国家赔偿不满复议诉讼会被受理吗?

国家赔偿不满复议诉讼可能不会被受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民事主体若是对提出得到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服从,并且想要提出复议请求的,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手机新证据,继而再提出复议请求,否则即使民事主体再次书写诉状提起诉讼,相关的司法机关也可以不受理赔偿案件。


·离婚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多了,有的夫妻是协议离婚,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则不同,一方希望离婚,一方不肯离婚,面对这种情况往往会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但并不是每场诉讼离婚都会成功,因此我们接下来会告诉您离婚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官司的技巧1:子女抚养问题 技巧一:如果抚养权问题...


·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处理,其中应该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呢?这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接下来,我们为你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


·一、重婚罪被害人都?
      一、重婚罪被害人都有哪些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


·一、未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认定?
      一、未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认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分?
      夫妻分居并不是离婚,但如果日后真的要离婚的话,对于分居期间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此时该如何进行分配呢?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都来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分吧。 一、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分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如果当事不知道已婚者已婚,以夫妻名义居住而生孩子的,当事人不属于重婚罪,而已婚者犯重婚罪。如果当事人知道已婚者已婚的,并且以夫妻名义居住生下孩子的,双方属于重婚罪。如果只是出轨,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而生下孩子的不属于重婚罪。二、重婚证据有哪些1、书证...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方出轨情况下财产的分配问题。那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婚姻中的过错方? 1、 重婚...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否有效?
       一、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否发生效力?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发生效力的, 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称“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存在有同的立法例。《日本民法典》持权利消灭说。依此说,时效期间的完成,使权利人不及时行倒找权利本身消灭,义务人履行而权利人接受履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