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方有过错该怎么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方有过错该怎么分


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1、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 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 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 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 , 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 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2、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 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 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 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综上所述,在离婚时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形成任何财产收入,在离婚时还是需要将双方的婚内财产平分,由于是出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努力来衡量的,即使没有赚钱,但是也在生活中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这是每个人应得的经济补偿。




·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近几年,国民法律意识和合约意识不断增强,已经逐渐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具体实际中,有些男女双方会在开始交往、确定恋人关系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事先就彼此觉得重要的事项进行约法三章,那么,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呢? 男方: 女方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夫妻申请财产保全对方不离婚能判吗?
      夫妻申请财产保全对方不离婚能判吗夫妻申请财产保全对方不离婚能判。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对于家暴要离婚怎么处理?
      对于家暴要离婚怎么处理? 一、对于家暴要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间要是因为一方家暴而想要离婚的话,一般也是先由双方协商离婚,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而家暴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所以家暴属于判决离婚的...


·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
      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以及单方提出诉讼离婚。当婚姻的双方中存在某一方拒绝另一方离婚要求的情况,或双方无法在商量离婚的具体事宜中达成一致,则某一方可以单方面地提起诉讼离婚。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某一方有合法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人民法院则应先进行适当...


·家庭暴力取证应该要注意什么
      家庭暴力取证应该要注意什么据调查表明,很多时候家庭暴力受害的一方都是女性,毕竟在两性关系中往往女方是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而在男方长期有家暴行为的时候,女方可以以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这就会涉及到取证的问题。那家庭暴力取证应该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家庭暴力受...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
      在我国,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问题,国家对于这一方面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费的问题,在国家的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抚养费也会有所变化,那么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