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虽然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但是还是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及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δ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在同居期间同样会涉及到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问题,但因为同居关系毕竟与婚姻关系是不同的,所以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通常来说同居期间用于共同生活使用的财产以及物品是需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置的,但是个人部分的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



·领证必须婚检吗?
      领证必须婚检吗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


·新婚姻法个人财产分割死亡一方如何分配?
      很大一部分人在结婚之前都有个人的一些财产,是房子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资产,以前的民法典经过一段时间后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共同财产也是平均分配,民法典出台后,婚后财产不再是共同财产,但是民法典个人财产分割死亡一方如何分配呢?跟着我们一起读下面的内容吧。 一方死亡的,其财产...


·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都可能见到过当他人遭受到人身损害以后,有可能会得到巨额的补偿金,但是关于补偿金的具体发放方式,有着严格的计算标准的。因为对于当事人和行为人来说,对于补偿金额都是非常关注的,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才是对双方最公平的做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人身损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夫妻都是精神病起诉后多久能离婚
      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针对未成年孩子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因此需要变更抚养权、抚养费,那此时应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严重危害到社会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也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那么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青岛律师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


·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
      一、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婚外情是属于违反民法典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会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


·离婚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离婚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一、离婚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