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诈骗法院侵占缓刑几率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检察院诈骗法院侵占缓刑几率大吗?


大,只要犯罪嫌疑人诈骗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就有可能判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二、诈骗罪量刑


我国《刑法》对诈骗罪做了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诈骗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就有可能判缓刑的。


三、缓刑的考验期有多久?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能不能判缓刑不是单纯的根据罪名就能确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的诈骗罪的主刑期都有可能是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了的话,这肯定就不能被判处缓刑了,因为缓刑要求罪犯的主刑期必须要在三年以下,或者之前就因为诈骗罪被判过刑罚的,对于累犯法官也不会判处缓刑。




·一审没认罪判实刑二审可以判缓刑吗?
      一、一审没认罪判实刑二审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


·犯罪既遂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


·刑法中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罪定罪处罚:(1)聚众围攻、冲击国...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近年来饱受质疑和诟病,争议非常之大。那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说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候不是以原告方本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可能就算被告方也在私下里和原告进行了各种调解,可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就能够撤诉的。所以有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提起的刑事案件诉讼如果产生了撤诉的想法应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法...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吗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
      要是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判处了缓刑的话,这对罪犯来讲就是很有利的,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这也仅仅限于主刑,附加刑仍旧是要执行的。那实践中,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 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不合理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二、刑事...


·那些醉驾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那些醉驾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 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 4、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老婆临产、酒精度刚达到醉酒标准且具有自首情节) 二、醉驾怎么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否可以?
      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否可以?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可以的,盗墓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