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转移合同订立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务转移合同是债务人得到债权人同意后,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所订立的相关协议,它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点,债务人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因为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债务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一开始就无效或者在承担时已经撤除不存在的,即使当事人对此定有承担合同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就效力有瑕疵的不健全的债务,在一定情况下是仍然可以成立相应的债务承担的。未来将要发生的债务,也是被允许设定债务承担,但是要注意的是,必须等到该债务被确定成立时才能够发生转移的效果。在诉讼的债务中也是可以设定第三人承担债务。第二点,所签订的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让与性。第三点,需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具体内容的合同。第四点,一定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债务转移。而它的条件也有与之相应的四点:第一点,一定要有有法律效力的债权,而且债券的转移不会让相关的债券内容发生改变。第二,债权人接收人在收受债权转移的时候一定要将相关的事宜达成一致协议,不存在分歧。第三点,进行转移的债权需要具有可转移性方可生效。第四点,债权的转移一定是在征求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其产生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它的方式也具有以下三点(仅供参考):第一点,债务人和第三人相互协议,达成债务转让协议,是得到债权人同意的。第二点,债权人和第三人相互协议,达成债务转让协议,是得到债务人同意的。第三点,第三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三者共同协议,最终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方可生效。



·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公民法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此时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抵押才行,不然银行方面肯定是不会发放贷款的。而此时贷款人还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那实践中这个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三种例外情形。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合法的。 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


·防止条款非法集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益,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么防止条款非法集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


·2023如果年父欠债子承担吗
       一、如果年父欠债子承担吗 父债与其子无关。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父债子还不受法律支持。父亲的债务儿子偿还仅仅以遗产为限额。超出部分不再偿还。也可以用放弃继承...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 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 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要半个月左右可以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要办理过户,在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大约7~10天放款。 《住...


·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一、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不需承担还债责任,由欠债那方负责偿还。 二、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诈害行为)绝对无效的形...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由于民间借贷大多都是熟人或者熟人介绍的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很多的出借人碍于情面选择不签订借款合同,即使签订借款合同也只是走形式,合同的内容很不明确,这样做看似保护了情意,实则埋下了发生纠纷的风险。那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也就是说怎样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下文会...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
      生活中,夫妻对外借债时,一般也只是由一个人去借,而不是两个人一起去借。那么,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避免后续麻烦,会进行明确的约定。那如果夫妻约定由自己单方还债会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夫妻一方的借款另...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一、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 首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