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 一、辞职员工分类
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
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下,会被公司辞职。
二、辞职员工会给公司带来哪些风险?
以下几类人员因其带来的风险性高,辞职管理一定要高度重视:
(一)公司高层
1、风险
可能会影响公司形象。公司高层员工一般要负责对外沟通,所以,公司高层员工常常代表一定的公司形象。
公司高层员工的离开可能会带走一个团队。公司高层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可能会带领一些人集体跳槽。这很可能会造成一个部门的瘫痪,损失可谓惨重。
社会关系风险、保密及同业竞争风险。社会关系风险的产生是因为公司高层员工与社会的各级人士,特别是与政府机关往往都有比较好的沟通,如果被辞退的公司高层员工利用社会关系和原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原公司很可能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2、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高层员工应做好以下应对工作,以减免风险:
尽量保留高层员工的面子。越是高层的人越关注面子。你可以专门抽出时间对高层员工进行专门了解和研究,可以用聊天的方式引导其主动提出辞职,同时还要尊重他所提出的要求。保全面子是处理高层管理人员最重要的一点。
支付足够的补偿。为了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同业竞争风险,对公司的高层员工还要支付足够的补偿,可能还要签定《同业禁止协议》。
进行关系或工作隔离。例如原来A负责与政府联络,现在让B负责与政府联络,这样的隔离可能是两三个月,甚至半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关系隔离;工作隔离通常采用派遣某高层员工去参加培训学习,在其培训学习期间,将其权力移交给他人的方法来实现。
(二)营销人员
1、风险
辞退营销人员会带来两个风险:
保密风险。营销人员会把客户带走。
同业竞争风险。营销部门是给公司直接带来利润的部门,营销人员跳槽之后,如果进入竞争对手的公司,会对原公司造成很大的威胁。
2、应对措施
对辞退营销人员可能带来的风险,有以下应对措施:
最好针对风险签订相关的协议。
逐步隔离风险。公司可以在将其辞退之前,使其与别人调换岗位。如原来做销售,现在让其做市场(市场和销售是两个不同的部门,销售是直接面对客户回收资金的,市场是指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营销等等),实现工作隔离,以便逐渐隔离风险。
(三)财务人员
辞退财务人员,可能带来三种风险:
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可能会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吃中午饭时,公司要求你拿发票报销,如果你吃饭的小饭店没有发票,但是你还是拿收据入账报销了,收据入账是不合法的。这件事情本身风险非常小,但是一旦财务人员与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把公司内部的资料泄密,那么风险就会变得相当大了。
2、公司政治风险
公司政治风险往往体现在发票或支票不能回收上。财务人员跳槽,往往会涉及发票或支票。在进行支票控制时,有些财务人员可能会和其它部门联合,把公司的账款划出,或使货款故意无法回收,风险相当大。
3、社会关系风险
公司与政府的关系体现在财务审计、税务监察和工商鉴定等方面,每一方面都很重要。社会关系风险是指财务人员走后,公司和政府的关系脱节,所以,财务人员走后,应及时地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以防范社会关系方面的风险。
三、辞职员工的条件
1、外部条件:社会价值观、经济、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场竞争者因素。
2、组织内部条件:薪资福利不佳、不满上司领导风格、缺乏升迁发展机会、工作负荷过重压力大、不受重视无法发挥才能等。
3、个人条件:家庭因素、人格特质、职业属性以及个人成就动机因素。
1、益处。其他性质的辞职,如竞争淘汰、退休和辞退等,虽然会在短期内构成一部分离职重置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能够促进企业优化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个性结构,从而推动企业长期的营业利润增长。因而,对应不同性质的离职,必须区别对待,进而得到合适的管理结论。
2、弊端。辞职带来的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企业为了填补员工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得不重新发布招募广告、筛选候选人、录用安置新员工,安排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这些费用都构成离职重置成本。离职重置成本往往还包括员工离职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生产率损失,离职发生到新员工上岗前岗位空缺的效率损失,为培训新员工以及和新员工和其他员工工作磨合损失的生产率,员工离职造成的组织知识结构不完整对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员工离职在职员中造成的人心动荡的效率损失,等等。人才流失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都对企业经营没有任何益处,人才流失造成的离职重置成本会侵蚀企业营业利润,造成企业营业利润下降。
关于辞职员工的问题,在上文我们已经做了详细介绍,辞职员工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员工主动辞职,一类是公司辞职;以及辞职员工会给一个公司带来哪些风险我们上文也有分类介绍;还有就是今天重点辞职员工的条件,一般有三个因素和条件可能导致员工辞职,一是外部条件,再有就是组织内部条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个人条件。以上是我们针对辞职员工的条件的一些问题的全部解答,


·劳动报酬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


·2023护工费标准是什么
      护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护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找工作的时候比较着急,往往是随便找一家公司,但是在进入职场之后才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于是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受伤级别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2017年眼睛工伤鉴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


·工伤鉴定十级标准划分依据是什么?
      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很多企业职工在受到工伤后,能够及时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对于工伤损害往往达不成一致意见,工伤鉴定也就成了法院审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常见的环节。工伤鉴定十级标准你了解多少呢?那工伤鉴定标准,您了解...


·工伤认定逾期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法律中对单位提出认定的时间规定比较短,即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就要进行认定。那要是工伤认定逾期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逾期应该怎么办 (一)、迟认...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一、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 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 伪造或故意撤换。 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失业金?
      一、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失业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


·工伤康复期间,公司少发工资怎么办
      工伤康复期间,公司少发工资怎么办 在职工工伤康复期间,其实公司是缺少了一支劳动力,但是又没有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还得继续支付相应的工资,所以在职工工伤期间,其实公司要承担的较多。因此,有些公司可能会克扣点工伤职工工资,不过,你确定公司有这个违法行为之前,要先确定好你在工...


·工伤鉴定费用标准
      工伤鉴定费用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为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所垫付的鉴定费可要求用人单位核销。 收费标准为 1.省级每人次200元。...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1、法律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2、一般公司有劳动规章,如公司对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自动离职。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