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叫法,合同还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那么有人就迷惑了,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下面我们带着这篇文章来解答您心中的疑惑。
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它的成立不以出租房屋的交付为要件,所以它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是相对立的。这样,我们就理解了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答案当然是不是。


·关于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最近有很多朋友询问关于工程质保期的规定等问题,想要了解什么是工程质保期,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工程保质期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等等。我们整理了工程质保期的相关法律条例,我国关于工程质保期规定的内容如下,想要了解朋友快来看看吧。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


·劳动合同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签劳动合同时有错别字或者填错,可以划掉再做修改,但需要保证的是两份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另外最好是在修改的地方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及劳动者手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一、劳动合同13薪是必备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13薪是必备条款吗?不是,“13薪”超过《劳动法》的范畴,所以每个用人单位是否发放或者如何发放“13薪”,劳动监察部门管不了,关键看当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如何约定的。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后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后怎么办?只要认定工伤,就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所以超...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一般指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面是其主要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范文格式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受伤是难免的,但是如果是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企业进行一些必要的赔偿的。但是这不仅需要你到具有验伤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的鉴定,还有就是需要你到相关部门去提起工伤受理申请。那么这个申请肯定是需要一些格式的,下面是一份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范文,希望你可以给您提供一定的帮助。一起往...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2023?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债权人如何上门讨债 (一)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毛坯房,需要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诸多工序中,水电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如果今后入住过程中水电方面出问题,维修是非常麻烦的。有的业主会在水电工程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那么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