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加强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夫妻财产公证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夫妻间做给财产公证,对于维护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减少夫妻间的摩擦,都是有积极意义的。那么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在这里一一道来。
一、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与普通的协议书标准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写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2、正文要写明想进行约定的婚前、婚后财产的范围、名称、数量、种类等,并对上述财产的归属及使用作出约定。同时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处分产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后,在落款处,男女双方需签字认可,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
实践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先空着,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的面前签字确认。
《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文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并进行公证:
第一条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第二条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第三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务人有让债权人知道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债务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法院判定本协议另一方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该债权转给偿还方。
第五条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为该方自己所有。
第六条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七条本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的一篇范文告诉了您夫妻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写,有什么格式和内容。当然了,在具体写夫妻财产公证书时,要具体结合个人的情况,灵活运用上面的样本。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列出的清单要做到完整准确,如果哪里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律师咨询,尽量减少纰漏。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____年____月____...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离婚夫妻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


·老公和其他人生了娃儿算重婚吗?
      老公和其他人生了娃儿算重婚吗?老公和其他人生了娃儿算重婚,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


·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处理的,其实也就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而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条件的变化,而需要变更抚养权。那么各位知道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


·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在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仅是注重物质生活,同时也是越来越注重精神生活。因此,对于生活中的伴侣的期望越来越高,因为这样,当人们发现伴侣与自己共同话题越发少时,再外加其他因素,离婚率就越来越高了,本文主要介绍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抚养权的判决 离婚时继...


·同居在一起多长时间算重婚
      同居在一起多长时间算重婚?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一般的婚外同居,是不会构成重婚的。但是如果配偶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是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


·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夫妻首先会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一方经济比较困难,而另一方则相对宽裕一些,此时经济困难的一方离婚之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一、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


·常见的离婚纠纷问题包括哪些?
      (一)因封建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第一类是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都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审理包办、买卖婚姻所造成的离婚案件时,一定要切实维护婚姻自由,坚决反对和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的当事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构成...


·法院判离婚财产执行是否可以强制
      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其中最为争执不下的就是夫妻间的共有财产,不过,随着我国新婚姻法的出台,可以说更好地适应了时代的需求。其中,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非常合理的。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以后,双方都需要遵守法院的判决。那么,法院判离婚财产执行是否可以强制?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