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行政赔偿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赔偿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在有关法律上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要求来做就可以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权益的基础需要具备,如果不存在,那么有关的问题解决就会不存在,自己需要知晓具体的情况,否则自己的事情处置就会陷入困境。


·怎样应对起诉离婚中的问题?
      有些夫妻离婚是感情问题,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协议离婚,但有些夫妻却是闹得不可开交,或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后只能进行起诉离婚。走上打官司这条路可能很多人都是不愿意的,但是当被起诉离婚,那就不得不面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该怎样应对起诉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生活中,夫妻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如果你想在打离婚官司中胜诉,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技巧才行。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打离婚官司的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


·离婚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因家暴离婚的夫妻是越来越多,在离婚案件中占有重大的比例。离婚就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很多受到家暴的女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1、协商解决...


·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
      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有很多有血亲的人想解除抚养关系,有些事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那么这种养父母和养子女怎么解除这个抚养关系,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去查阅资料去好好研究一下的,下面就是我找来了些有关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回复】:根据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获得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上海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费由...


·新婚姻法女性权益还存在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有许多对女性权益保护的条款,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女性权益体现的方面1、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


·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另外还需要实际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约定清楚才行。但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那通常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


·男人失业无法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人失业无法抚养孩子怎么办? 女方可以借此理由与男方协商或者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相关知识: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