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职工能够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三、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


企业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破产的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的,该部分的赔偿计算方式以及相关的解释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除了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之外,破产属于非员工自主意识的失业情况,因此还能获得一定的失业金。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


·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企业运营不善导致的无法经营是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之后进入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企业破产的申请所需材料肯定是不了解的,这样的话就无法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反而会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在处理材料上,那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才行...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一、破产清算是破产的必要程序吗?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公司破产员工能得到哪些补偿
      公司破产员工能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经过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它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公司已经...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公司破产时抵押担保财产可以分割。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担保物当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管是抵押、质押还是留置。只不过别除权的存在会导致在分配环节,有担保的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也像人一样,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所以国家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对企业破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破产,是企业经营不下去,或着资不抵债无法再进行扭转改善的时候选择的一条道路。那么,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企业破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