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还要代其偿还欠款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场债务关系当中,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是没有办法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对于所担保的债务人发生死亡的情况,担保人是否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则需要分情况而定。在一般的情况下来看,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保证在债务人没有办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帮其偿还债务,但是这样并不是说债务人在死亡的时候,担保人一定要替债务人来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现实当中的具体事项来进行划分。对于债务人死亡,保证人是否要代替其偿还欠债的问题,首先,我们了解清楚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相应法律法规,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主要有两种担保责任,一种是一般担保责任,另外一种是连带担保责任。这两种责任在规定上面的是不一样的,所谓的一般担保责任指的就是债务人在不能履行还债义务的时候,作为担保人要替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意思指的就是如果关于债务合同的纠纷一没有被仲裁二也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而且债务人的财产,依照法律的强制执行依旧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没有权利向担保人要钱的。那么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连带担保责任,所以连带担保责任指的就是债务人到期了不能清偿债务,那么在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钱。如果出现了债务人死亡的情况是属于特殊情况,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如果债务人死亡了,那其实并没有代表是无法偿还债务。债务人在死亡之后,会拥有自己的遗产,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债务人的遗产首先要用来偿还债务人所欠下的债务。在发生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之下,首先要进行的是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清算,清算过后看债务人的遗产是否能偿还清债务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可以还完债务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就不需要担保人来承担相关的债务责任,但是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债务人的遗产没有办法还清生前所欠下的债务,那么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则需要偿还剩下的那些欠款。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在债务人死亡之后作为担保人不用替其偿还债务,那就是债务人的子女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继承了遗产,也要继承相应的债务。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之下,债务就会发生转移,也就是会转移到债务人的子女身上。发生这种情况之后,担保人可以选择是否要继续签订新的担保协议。所以综上所述,并不能说债务人在死亡之后,债的担保人就一定要直接承担担保的债务,此时应当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判断。



·怎么样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欠钱不还只有对方手机号怎么办
      若清楚该欠款人的大概信息,如叫什么名字,家庭大概在那个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具体信息,以做下一步主张权利所用。鉴于现在电话号码都是实名的可以通过电信查询该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做进一步排除。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1、当事人起...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


·抵押欠条格式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可能开了公司,后面因为一些原因,比如融资不行啊,导致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没办法运转啊或者是因为管理的能力不行,整个公司的架构很混乱等原因导致的破产的,一般先要进行财产的清算,那么清算的过程中,公司的法人或者是股东因为债务就不得不把自己的房子啊车子啊抵押出来。我们给您整理了...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


·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什么?
      为了维护公司的制度以及合法有效运营,所以我国制定了一项法律政策就是公司法。里面详细介绍了关于公司的一切法律规定。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容易受到伤害的,所以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什么?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什么一、债权人概念债权人是除...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判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由...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一、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一般是总公司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