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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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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大约5最长个月时间。拘留后3~7日逮捕,逮捕后,公安局侦查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月,到法院审理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指出了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是什么内容。实际上,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会分为三个阶段的,但也有特殊的情况,则分为四个阶段,多了一个是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核的死刑复核阶段,因此在审查案件时也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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