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的股东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等原因,将自己的股权以及在这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通过一定的价金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今市场普遍出现这种股权转让的现象,因为股权转让有利于该企业进行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达到资源配置的效果。当然要注意股权转让中的一些细节。比如在股权转让的交易中,转让股权的一方是纳税义务人,而接受股权转让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意思是接受股权转让的一方要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而不是转让的一方。而且在股权各方签订协议之前,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该先到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缴纳税款的申报,然后拿税务机关开出的凭证再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股权的手续。所以不是直接进行缴纳税款、签订合同,应该先进行申报并且开凭证。除此之外,如果签订完协议之后,但是还没有完成股权交易的,企业应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换的时候,要记得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再向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但是在股权转让的时候交易各方应该履行相关的义务。首先应该履行变更税务登记的义务,股权的转让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化,大部分企业了解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容易疏忽也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变更登记。而且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那天起,在一个月内像原来的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真实证件和资料,进行变更税务登记的申请。第二个就是业务就是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的一方还是需要履行交纳各种税费的义务。如果转让方是个人的话,就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公司的话,就要涉及到很多种税费,主要涉及到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还有印花税等等。对于股权转让的方式,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转让的方式就有两种。第一种是内部转股,就是公司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并支付一定的资金。具体程序的话只需要变更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还有出资证明书就可以了。万一遇到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争夺的时候,这些就可以作为证据。第二种是向第三人转让股份。意思是除了股东之外,向公司以外的人进行转让股份。程序除了内部转让股份的那几个程序以外,还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股权的登记。这种规定一方面可以保证股东自由转让股份,另一方面还可能有利于维护股东之间的信任。但是股权转让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封闭性限制,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全体股东投票以后半数同意才能进行转让。股权转让的场所也有一定的限制,股东如果要转让股份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此外发起人的持股时间也有限制,从公司成立的一年之内是不能转让股份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2023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


·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对于很多的罪名,虽然已经有《刑法》作出了量刑,但实际上也是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的。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具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作出规定的。下面,我们整理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已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赔偿。由于赔偿金额不多,上法庭又不值,可以请求交警出面帮助解决...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


·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3、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


·车在外地出了交通事故
      车在外地出了交通事故,要看是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有没有伤人。1、如果是双方事故或者有伤人,那么先报警,等待交警来到事故现场判定责任。2、打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的人前来查勘。3、如果是自己单方事故,就可以回自己的所在地进行修车,如果是双方事故或者涉及到伤人,就要先...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伤残甚至是死亡,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每次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伤残甚至是死亡,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每次都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违章的司机才追悔莫及。不过也不一定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司机违章造成的,有的时候天气、道路的原因都有可能会酿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国家针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也有着参考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2023年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汽车也是越来越多,我们在驾驶车辆时要遵循相应的法规,同样驾驶摩托车也要遵守交通法规,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年处罚标准是什么?按照有关规定,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会判处驾驶员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一、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标准 ...


·没带驾照开车处罚2023是怎样的
      没带驾照开车处罚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