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的股东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等原因,将自己的股权以及在这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通过一定的价金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今市场普遍出现这种股权转让的现象,因为股权转让有利于该企业进行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达到资源配置的效果。当然要注意股权转让中的一些细节。比如在股权转让的交易中,转让股权的一方是纳税义务人,而接受股权转让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意思是接受股权转让的一方要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而不是转让的一方。而且在股权各方签订协议之前,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该先到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缴纳税款的申报,然后拿税务机关开出的凭证再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股权的手续。所以不是直接进行缴纳税款、签订合同,应该先进行申报并且开凭证。除此之外,如果签订完协议之后,但是还没有完成股权交易的,企业应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换的时候,要记得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再向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但是在股权转让的时候交易各方应该履行相关的义务。首先应该履行变更税务登记的义务,股权的转让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化,大部分企业了解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容易疏忽也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变更登记。而且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那天起,在一个月内像原来的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真实证件和资料,进行变更税务登记的申请。第二个就是业务就是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的一方还是需要履行交纳各种税费的义务。如果转让方是个人的话,就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公司的话,就要涉及到很多种税费,主要涉及到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还有印花税等等。对于股权转让的方式,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转让的方式就有两种。第一种是内部转股,就是公司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并支付一定的资金。具体程序的话只需要变更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还有出资证明书就可以了。万一遇到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争夺的时候,这些就可以作为证据。第二种是向第三人转让股份。意思是除了股东之外,向公司以外的人进行转让股份。程序除了内部转让股份的那几个程序以外,还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股权的登记。这种规定一方面可以保证股东自由转让股份,另一方面还可能有利于维护股东之间的信任。但是股权转让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封闭性限制,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全体股东投票以后半数同意才能进行转让。股权转让的场所也有一定的限制,股东如果要转让股份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此外发起人的持股时间也有限制,从公司成立的一年之内是不能转让股份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般肇事逃逸车辆扣多久
      一般肇事逃逸车辆扣多久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道交法...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多少钱一天?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多少钱一天?交通事故护理费按照同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进行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随着现代化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上的车越来越多了,车祸也常有发生。我们都知道,发生车祸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受理,承担责任的一方是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我们在此为您答疑。一、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在实践中,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


·你了解公司债券上市交规则吗?
      公司债券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帮助公司更好的融资,公司债券同时也能够帮助大众获利。公司债券上市交易遵循着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我们想要从债券交易获利,就需要对规则有着充分的了解,接下来是对于公司债券上市交规则的介绍。 《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债的信息披露作出了与上市公司类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对复议结果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的3日内可以提出复议,一周给予答复,但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医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残的级别以后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那么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交什么材料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交什么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


·没签合同就交定金定金能退吗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有些不能退。根据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


·雇佣吊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