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此时就要宣告专利无效。那么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
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时间及准则
自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就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实际上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之后的整个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还包括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之后或者专利权有效期终了之后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文件都必须一式两份,并且交纳请求的费用。
(二)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即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对于请求人,专利法规定得比较广泛,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提无效宣告请求。被请求人是专利权人,严格说来应当是专利登记簿上的专利权人,因为专利权可以转让,应以登记簿上最后的专利权人作为被请求人。
(三)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的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包括请求的理由、范围和证据)之后,便进入审查阶段,审理过程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理和作出决定三个阶段。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关于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8点,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同时,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也是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至于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内容,我们也为您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 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估计单位的软件需求; .对每台计算机建立对应的软件统计表,列出机器中已经存在和未来需要的软件; ...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一、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案件,立案部门在进行登记后应当立即移交负责知识...


·驰名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开始实施?
      驰名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开始实施? 一、驰名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开始实施? 前十二个月;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到期续展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到期续展多少钱?商标到期续展1000元左右,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12个月加6个月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转让著作权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著作权属于什么收入就是应该按照特许权适用费缴纳个税的,著作权转让不算财产收入所得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二、著作权转让、应该缴纳哪些税种呢1、增值税。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


·类似注册商标抢注解决办法是什么
      类似注册商标抢注解决办法是什么?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著作权保护越来越为著作权人所重视,中国在著作权领域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大,在刑事方面将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如何量刑?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侵犯著作...


·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办?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办?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


·商标续展需要去哪里办理
      商标续展需要去哪里办理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商标续展期限的规定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