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1、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3、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夫妻决定起诉离婚,暂时还没有结果处于分居的状态中的,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然需要向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的,抚养费还是可以按照我国的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基准进行支付,或者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分居期间内孩子的抚养费等事宜。



·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一...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


·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是对当事人意愿的表示,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里面的每一个内容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律师陪同签订离婚协议时的相关经验,我们一起来看看签订离婚协...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而出现的,虽说现代社会准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但社会抚养费政策还是伴随着我们,如果超出生育标准的话,我们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夫妻双方都需要在时间规定内缴纳社会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破坏别人家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破坏别人家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破坏别人家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般来说,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破坏家庭的第三者如果公然与您的另一半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可以按照重婚罪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您的另一半大部分时间还是和您同居,则第三者不构成重婚罪。 其次,若...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范文
      离婚夫妻就小孩抚养权协商一致之后,同时还要实际确定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关于这些内容,建议事后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要是日后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这个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 甲方:___...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


·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出轨的话,不仅是没有履行子女的忠实义务,因此离婚的话还需要对对方做出相应的离婚赔偿。那么这个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


·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一般会判处给女方,且若女方的经济能力比男方强,孩子也更愿意跟着母亲,那么,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处给女方,此时,根据规定,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怎么办? 一、看孩子年龄换位思考: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也不能就什么都不顾了,硬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