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申请批捕笔录包括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取保候审申请批捕笔录包括哪些内容?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二、询问笔录要点是什么?


1、询问笔录应准确的、清楚的反映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 询问笔录应对讯问人的提问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都要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供认如何作案这一实质性问题。对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和回答问题的语气应做恰如其分的记载,“拒不交代”、“答非所问”等。


2、笔录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笔录的重点就是犯罪,应当围绕犯罪事实与犯罪有关的情况进行记录。


3、法律手续要完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第一款之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和差错,应当许可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补充,并按指印。


4、记录人员必须熟悉案情,注意与讯问人密切配合。


5、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语句要通顺,标点适用要正确,无错别字。


笔录这本身就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当中工作人员要记录的,简单点来说,就是会把工作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谈话记录在册。将来,司法部门所收集的证据要和笔录进行对照的,笔录并一定是在取保候审之后才会有的,案件侦查阶段的每一次询问都会制作笔录。




·被采取取保候审一年如何计算?
      被采取取保候审一年如何计算?被采取取保候审一年应当是从手续办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往后推一年的时间。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不是从次日起算,从手续办理完毕那一刻就算。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规定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


·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中的任一机构提出,同时需要提供人保或财保。但此时也需要注意,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


·经济案件105万取保候审方式有哪些
      经济案件105万取保候审方式有哪些1、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取保候审后改监视居住合法吗?
      取保候审后改监视居住合法吗?取保候审期被改成监视居住的是因为还没有完成案件的侦办,公安部门还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和审理。在刑事诉讼法第96条当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期限,对当事人应该予以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可以吗?
      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可以吗?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是不可以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你出国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旦被关押,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避免待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人身自由不会受到太多的限制。那么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一年还差3天到期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一年还差3天到期了怎么办?会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有交纳保证金的还会退还保证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还是可以判刑的,监视居住只是在违反刑事案件后的一种强制措置,在法院审理审判后还是需要按照判决服刑的,除非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不会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


·故意伤害轻伤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
      故意伤害轻伤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故意伤害轻伤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被判缓刑,因为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否适用缓刑,主要是看罪犯是否符合缓刑条件。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