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没合同的临时工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辞退没合同的临时工的补偿规定有哪些?一般提供以一定的劳务劳务为内容的临时用工协议,比如一些雇佣协议、劳务协议等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但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协约是逃避了劳动法中规定的义务。这种情况就没有办法根据劳动法中的进行处理,应该按照劳动关系进行处理。比如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只要具备这几种情况就可以形成劳动关系:第一种是用人单位和该劳动者要符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关主体资格,如果用人单位不合法那就不能形成劳动关系;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指定的一些劳动规章制度要适用于劳动者,不能指定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劳动者也要遵从单位的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一些劳动并可以取得报酬。意思是劳动者应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第三是劳动者所做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中的一部分,比如存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做其他兼职之类的。但是生活中也存在这种临时工,因为劳动的时间短所以没有签合同。但是实用期间如果被辞退了该怎么办?一般来说,没有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是同时也面临着仲裁时效的诉讼风险。二、临时工可以拿到哪些报酬呢?一是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的劳动报酬,就是临时工每月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和临时工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如果一个月内还没有签订合同,那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员工一年以内的双倍工资。意思是临时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那该临时工可以得到两倍工资的钱,其中是本应支付的工资和用人单位赔偿的一倍工资,但是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一年就不能赔偿了。具体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直找借口不发工资或者找一些理由莫名其妙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可以打相关投诉电话对这家用人单位进行投诉。或者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举报,最后要是用人单位坚决不执行的话,劳动者就可以告到法院强制用人单位执行。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 1,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再到法院提起诉讼。 2,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 3,起诉状中应当包括: (1)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被告为法人的,应当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法...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工作职责,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从业行为,提高监理水平,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制定《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


·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


·劳动仲裁超过60天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60天裁决怎么办?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申请后四十五日内,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内应当就仲裁事项做出裁决。如果逾期不做裁决,申请人可就申请事项向法院起诉。因此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你可向法院起诉。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其...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


·工伤事故分类包括哪些?
      工伤事故分类包括哪些?在了解工伤事故分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应当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工伤事故。很多劳动者都认为只要是在工作范围内伙或者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什么是工伤事故 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


·一、试用期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申诉怎么进行?
      一、试用期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申诉怎么进行?申诉途径: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1、女职工劳动保护具有两层含义: ①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②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 2...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在当代社会,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国家切实保障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中,劳动者的权益更要重点进行维护。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也对此进行了一些法律规定。那么,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