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前提条件就是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需要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会有不小的纠纷,但是在问题的处理上,只要当事人运用的手段合理就会有效的解决,不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们国家,如果双方当事人结婚了,领取结婚证,那么一起生活的话,是属于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是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是称为同居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种同居关系是非法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一、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


·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中涉及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彩礼返还也包含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在我国很多地区,还延续这送彩礼的习俗,彩礼的返还因此也成为了一个夫妻双方矛盾所在。那么你知道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是怎么规定的吗?本文就将相关规定列举出来。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相关规定 《最高人...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如果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上面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为了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争取到子女抚养权,最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那么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下面我们就简单给您介绍下。 一、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


·诉讼离婚时举证是怎么进行的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除了要垫付案件的诉讼费之外,同时还要进行举证,即在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那在诉讼离婚时举证该怎么进行才好呢?毕竟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


·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因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涉及在重婚中应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就将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中,是否构成重婚罪相关方面知识做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需求的人,现将整理内容作如下说明: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前一个...


·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是需要分割财产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


·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
      现代社会中,常常有在婚姻生活中有了大矛盾以及不和的夫妻进行离婚。如果双方有了小孩,小孩的抚养也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不过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早已有了规定。现在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


·一方因病需要治病少付抚养费可以吗?
      一方因病需要治病少付抚养费可以吗? 只要协商好都是可以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


·在我国法律中到底什么叫抚养
      未成年的成长关键还是在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的,这种言传身教的教育过程才是抚养的实质定义的,有部分人员连什么叫抚养的这个问题都搞不明白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他们当然也是在尽心竭力的对孩子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所有的事情,只不过是上升到专业的法律概念上的话就没有统一的认识水平了。 一、在...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令很多独生子女家庭有了再生一个的想法,都说小孩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社会的发展还得靠这些成长中的孩子们。那么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与计划生育共同实施,如果超生小孩,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又是多少?以下正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社会抚养费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