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所谓履行合同通知函,一般来说是由签订合同中的一方来撰写的。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来完成各自的责任义务,若是一方没有按时履行,另一方便可出具履行合同通知函,催促其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催告履行合同通知函

致####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年月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你公司于应于年月日向我公司交付。但你公司至今未向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我公司特致函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三日内向我公司进行交付。如在三日内你公司仍未依合同向我公司进行交付,我公司将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特此函告。

###公司

年 月 日

二、履行合同通知函有哪些送达方式?

1、当面递交,并由对方签署

将通知文件当面递交对方,由对方在提交文件的副本上签署。有关签署及签字人的要求等,可参考“往期内容-指南|合同的签署”的要求。

此种方式,以对方签署为前提,常可能发生困难。实务中更多使用(或同时使用)的是下面一种方式。

2、特快专递(EMS)

采用特快专递方式(EMS)【注2】发出通知时,建议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的收件地址,应是合同约定的收件人的通迅地址,或者其注册登记地,或有证据证明的收件人的其他实际经营地或居住地;

2) 收件人应具有受领权限。通常应是对方合同当事人,以及合同约定的对方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证据证明的对方实际的合同执行人;

3)保留通知的纸质备份文件,并在发出文件中注明。通常,有关文件需一并制作一式两份,同时同样签署,并应在页尾标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以EMS方式向收件人发出,一份由发件人存档备查。“

4)在邮寄详情单中注明通知内容,并保留详情单;

5)要求邮局提供回执,并保留回执(包括回执的信封)。

3、公证送达

对于特别重要的通知,如不能达成前述第1、2种方式的,可以考虑与当地公证机关联系,办理公证送达。

如进行邮寄送达公证的,仍应注意办理“回执”。

一般来说,合同通知函是不会亲自送上的,而是会选择邮递或者是公证的方式,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留下传递的凭证,若是出现纠纷,这些凭证也可以被法院采纳。
?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经营的第一要素就是充足的流动资金,但如果资金不足,就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筹集资金。而仍然有很多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较为陌生。那么,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股权分割合同需要盖章吗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盖公司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合同章是假的法院应该如何判?
      伪造合同订立合同的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欺诈合同,以诈骗罪论处。被伪造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抗辩权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关系中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可以暂时拒绝对方的请求权,暂不履行自身的债务的一种权利。抗辩权的设置是为了在合同有违约情况出现时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就来了解一下法律规定合同...


·合同的生效可以分为约定生效?
      合同的生效可以分为约定生效?合同的生效可以分为约定生效,是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


·核桃苗木购销合同样本
      核桃苗木购销合同样本 核桃种植并非易事,大规模栽种核桃树首先要选好优质苗木,规模较大,采购苗木的时候应更加谨慎,如果苗木品种质量不佳,就会影响后期效益,为了给苗木质量提供保障,建议签订苗木购销合同,确保自身合法利益,也为自身发展提供保障。在这里,我们将给出一份完整的核桃苗木购销...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


·合同违约赔偿金限额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赔偿金限额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法》对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限额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