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
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利润的计算,租金的核算,招商价外收入的计算及收取等业务。其中包括联营、租赁的合同管理,商品扣点的调整,月租金的调整,联保方案的维护等模块。
二、招商合同管理流程
1、招商文员负责招商部有关合同、协议的领取、登记、保管、分发与存档工作,合同签定盖章之后,原件一式两份,客户一份,公司行政部档案室一份。招商文员必须另外复印三份,本部门留档一份,物业管理一份,财务一份,每份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以便备查。
2、招商总监负责招商人员签定的合同、协议的审阅,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3、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租金价格与客户进行谈判,如果有主力店或著名品牌店的客户,租金浮动应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与客户谈判。
4、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有关合同范本进行相关合同的填写,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告知经理同意后方可受理。
5、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流程进行合同、协议的领取、签定、交纳等。
6、招商人员在填写完相关合同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盖章。
7、招商人员在签定相关合同时,必须保证公司利益。
8、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客户进行租金的交纳工作,逾期或少交的客户,公司将对招商人员的奖金进行滞留。
9、如果招商人员没有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操作,造成的后果有本人负担,造成的严重的经济后果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10、《合同、协议》的签定流程:
1)招商人员到文员处领取合同、协议,并做好登记工作。
2)签约完毕后及时交回文员处,文员应做好归档工作。
3)当天没有签约完的合同、协议,下班前应交回文员处。
4)招商人员在签定完后,应将客户的资料、相关手续一并交回文员处
三、招商合同管理规则:
1、一个供应商只有一份合同
2、按供应商+结算方式管理
3、可按照不同店续签合同
4、扣项拆分到品牌、门店
5、费用生成方式到品牌、门店
6、年度费用进入系统、可分批确认
综上所述,根据上面的介绍,招商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了合同的登记与存档工作、根据合同对客户收取租金。企业在招商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各种招商方案,吸引商户前来投资。做好招商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企业对招商工作进行整理,更好地进行招商引资。


·一、出租人如何单方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如何单方解除合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


·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无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到底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无效的合同呢?现实中,有的人可能会不小心签订无效合同,这个时候是否会按照表见代理来处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入股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入股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在发生合同违约时也会有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是怎么赔偿的呢?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1、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要使用的,正确的使用合同可以有效的保证我们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合同的效力以及法律后果法律都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 1、有效合同 ...


·合同诈骗罪在哪自首,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中途心生悔意,想要自首以减轻处罚,那你知道犯罪分子应该去哪里自首吗?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了解答,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在哪自首 合同诈骗罪不仅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还会扰乱社会秩序,它是...


·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
      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 一、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
      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何种主张更为有利。二、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达成合意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对于合同中对方的商业机密,此时也应当严格保密。但在合同终止后,有的人就认为不再有保密义务了。那到底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它与代位权一起构成债的保全制度的两种方式,后逐渐为两大法系所继承。保全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诈害债权的行为,得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撤销的一种民事权利。《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


·重大误解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重大误解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一、重大误解的合同效力 在实践中,具体确定重大误解,要分别对当事人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