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市偷1200东西刑事拘留多久会放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超市偷1200东西刑事拘留多久会放人?


超市偷1200东西刑事拘留一般十五天之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数额标准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与1998年司法解释相比,数额标准均有所提高: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原数额标准(1998年发布)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情节标准


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量刑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4月4日起施行。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相关规律对偷窃罪的判罚进行了明确的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偷窃罪的量刑标准是存在地区差异的,一般来说,发达地区因经济收入较高,其偷窃罪的量刑数额也会更高,而欠发达地区则因消费能力低,人均收入低,所以量刑标准也更低,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我国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又是如何规定
      不管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其实这里面都是有相应的处罚原则。因为比较常见的是自然人犯罪,所以人们往往了解的比较多的就是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原则。那么我国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又是如何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 一、概念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 二、刑事证据种类 (一)证据种类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种类是指刑事证据在法律上所做的逻...


·关于寻衅滋事最轻拘留几天?
      关于寻衅滋事最轻拘留几天? 一、寻衅滋事最高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


·刑事诉讼法若干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诉讼法在我国一直以来和实体法相互配合,共同发挥这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诉讼法也有着若干的解释,因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并不是特别的明确,那么刑事诉讼法若干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如何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时间是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为准,以一天24小时的计算方法计算,如当天下午13点至第二天下午13点就是一天。如果行为人是上午传唤到了派出所,而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是下午13点,那就是下午13点开始计算。到派出所的这段时间属于调...


·信用卡逾期多少构成犯罪?
      信用卡逾期多少构成犯罪?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刑事拘留37不批捕看守所几点放人?
      一、刑事拘留37不批捕看守所几点放人? 三十七天一到期限就该即刻放人。刑事拘留这个阶段是为了调查嫌疑人是否有确切的作案嫌疑的情况,一般被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三十七天,三十七天后未下达批捕指令的就属于没有证据,就应当期限一到即刻放人,否则是违法的。 二、三十七天不放人违法吗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认定
      我国对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当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在押人员便是侵害了国家监督机关的监管机制,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我们今天想要给您介绍的是关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


·缓刑是什么意思、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提到缓刑,可能很多人都请说过,这主要是在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同时作出的,也就是说缓刑只能在这个阶段作出。另外,作出缓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因此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那您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