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自愿放弃财产需要签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自愿放弃财产需要签什么?


离婚自愿放弃财产需要签自愿放弃财产协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认定。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从上面内容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很广,另外,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男女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的分割权,在法律上是允许的。需要注意的是,自愿放弃财产也应当由双方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协议,并进行合法性认定,形成正式的法律文书。另外,离婚财产的分割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双方的离婚财产分割的。




·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夫妻决定离婚的,如果处理不好财产分割,则可能走向诉讼的道路,打官司的话,当事人往往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这样,通过律师的协助,可以最大程度的拿到离婚财产,保护自身权益。当然,请律师要花一笔费用。那么,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找律师打官司要多...


·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一、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起诉离婚,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是双方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没办结婚证彩礼能要回来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没办结婚证彩礼能要回来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根据法律规定,珠海社会抚养费一般都是一次缴清,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分期时间。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


·非婚生女子抚养权协议(最新版本)
      虽然法律不保护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要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分开,也是要对其抚养权作出处理,然后签订一份协议书。究竟这个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非...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办...


·宣告近亲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宣告近亲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近亲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同时也在伦理道德和医学上也是不可行的。不过不少偏远地区和农村,仍旧迷信亲上加亲,导致许多近亲结婚的事实发生。此时作为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过向法院申请需要准备一些材料。 通常来说,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这些材...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实也就是指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才能登记结婚。而此时作为当事人也是要按照规定事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那究竟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


·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涉及哪几个方面?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涉及哪几个方面?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涉及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孩子老人的赡养费,单方医疗费用,股票股份等五个方面。如果双方婚前签订合同的,且合同符合法律要求一切分割按合同来进行,如果没有合同的双方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一、婚前财产死了怎么分配?
      一、婚前财产死了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在财产所有者死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法定继承人继承。是婚前一方的房产,住房就是登记人个人合法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果房产登记人配偶去世,这房子不能办理继承,因为住房产权和死者没有关系。如果死者为房产证登记人,先看死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