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有哪些

一、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有哪些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准注册。

首先,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其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二、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5)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6)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7)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8)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普通商标要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在普通人认为的商标上,可能会因为并不满足《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即使提出了申请,但最终也不能成为注册商标,而只能当做普通商标。若之后出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对普通商标的保护也是比较小的。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关于商标的相关事务,对普通人来讲都是比较专业的,尤其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办理才好,因此就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那么实践中该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1、部分代理机构在给客户《...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十...


·商标权侵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的版权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与第三方版权公司所授权的时间到了的话,需要继续使用改商标,就必须和版权所属公司进行再次签约,那么合同内容应该怎么写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一、版权定义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是为了通过法律的程序维护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它可以作为权利的证明,保护您作品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登记主要包括下列作品: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联系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联系是什么?1、专利和商业秘密都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用商业秘密保护,一种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比如中医针灸方法;二是创造性高度不够,无法专利授权条件的,这两种情况用商业秘密保护。2、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闹开的方案,用商业秘密保护,比...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发生专利纠纷怎么解决? ? 一、发生专利纠纷该怎么办? 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当事人需要冷静对待,并寻求解决途径。 可以请求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直接向省会城市所在地中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有两种途径来保...


·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有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有哪些?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是单位,只有个人才能够申请专利。因为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专利权...


·著作权无过错责任怎么承担?
      著作权无过错责任怎么承担?著作权纠纷案件之中无过错的一方仅需要承担不再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即可,甚至有可能无过错的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这是由于著作权纠纷并不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具体不适用此原则的原因如下:1、目前国内著作权领域尚缺少与无错归责原则配套实施的保险制度。考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