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有持股者接受同一价格。这就是说,无论是公司的大股东还是投资者经过讨价还价,在同一时间内形成同一价格。股票发行后,在市场波动中,在同一时间内所有持股者的股票价格也是相同的。例如某公司股票价格下降,大股东手中的股票与投资者一样下降,而且他持有的股票多,相对于其他人,他的绝对损失要大的多;如果股票价格上升,相对其他投资者,大股东绝对收益要大的多。这说是说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要想获得更多的收益,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所以同股同权的基础是在同一时间内同股同价。当然,在不同时间内,股票价格是波动的,买入价格有差别,所以成本不同,收益也有差别,但是这种差别是建立在同一时间内同股同价的基础上的。


在目前的A股市场,发行股票时就两种价格,非流通股的成本远远低于流通股,而且通过高溢价发行流通股,流通股为非流通股增加了净产值,甚至是成倍的增加。这种发行方式已经违反了“三公原则”。


这里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有条件的,是建立在“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基础上的,抽去了基础性的条件,同股同权就变了味。于是在A股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大股东的成本是净产值,而且这个净产值还包含着流通股的贡献,分红时享受着与流通股同等的收益,投票时也是一股一票,而且还可以利用手中占绝对优势的数量操纵股东大会。不仅如此,还有什么B股、H股,与非流通股大股东的成本基本相同,也享受着A股流通股的同等权利。而这一切都是在所谓“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旗号下进行的,为什么呢?因为“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个基础条件被抽去了,形成了A股流通股与非流通、A股与B股、H股的股权割裂。


二、由来


我国《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便是“同股同权同利”的由来。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开设自己的企业,那么企业在注册和经营的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企业也会根据不同的性质而分为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那么在其中也是规定了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委托投票公司法第几条规定的
      股东委托投票公司法第几条规定的?我国《公司法》第107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目前委托投票制在我国是合法的,实践中没有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效果。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案例都反应出了什么问题
      中小型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的这一块本身就有些捉襟见肘,所以当市场上有担保公司愿意为中小型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这种方式筹纳到一定的资金的话,当然中小型企业对此也是乐此不疲的。但是通过市场上一些比较成功的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租赁案例确实也都反映出了一些实际性的问题是需要引起注意的,那么,中小...


·小股东具有哪些合法权益
      小股东具有哪些合法权益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如今,中小企业融资面临诸多困难,其中也蕴藏了不少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及法律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导致比较严重的后果,企业负责人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一、定义 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 人资兼合公司也称人合兼资合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从而兼有人合与资合特点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均属此...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


·股东抽逃资本金犯法吗
      股东抽逃资本金犯法。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罚,股东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


·公司倒闭股东有什么责任
      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股东有如下情况则需要承担责任: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


·广州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广州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