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在法律上对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旷工多久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


《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三、关于旷工除名,《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果劳动者旷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期限,用人单位显然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就旷工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进行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遵照执行。如果劳动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或者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赤峰市松山工伤待遇具体?
      赤峰市松山工伤待遇具体有哪些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


·生产人员加班工资基数怎样计算的
      生产人员加班工资基数怎样计算的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条的规定,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


·社保中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主要赔偿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


·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重要吗
      有一部分的员工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要求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是办理了工作的交接,正常的结算工资而已,往往就会忽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其实,一些大型的企业,各方面都非常的正规,只要离职的员工都会各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不过是有个别人不清楚原单位的解除劳...


·劳动法无薪假规定是怎样的的?
      劳动法无薪假规定是怎样的的? ?劳动法无薪假规定是怎样的的? 劳动法规没有无知薪放假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道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先去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然后再回去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如果刻了公章,还带上公章,(公章上缴到工商局) 到你到处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 填一份申请注...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这种事件层出不穷。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去哪里进行诉讼。那么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确定呢?的我们来给你揭开这个问题的答案。 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 在各种公共场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防工程,似乎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它的标志。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人防工程属于公建吗?人防工程要如何使用和管理呢?法律是否就相关问题有明文规定呢?我们现在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人防工程属于公共建筑? 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


·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流程怎么样?
      员工在工作时,可有可能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或者其工作的职业病,从而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甚至是死亡。针对这种现象,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后应当何时返还?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后应当何时返还? 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质保金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工程只来能够得到保证,也为了使各方的利益得到保障,故而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了预留质保金的相关规定,规定法律规范,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后应当何时返还?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 1、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