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的企业怎么上市?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在我国的企业怎么上市?


1.商品进入市场。2.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经审查同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我国的公司类型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的公司是需要进行上市的。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上市流程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交易所核定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2、上市申请。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


(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文章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4、签订上市协议书。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上市辅导。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交易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


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综上所述,一个公司如果想要上市,那么一定是要有足够的资金成本的,毕竟公司上市的条件是比较严苛的,而且公司在上市之后需要对公司的股份进行相应的买卖,而且对上市公司的证券审查,还有相应的法律审查都是比较严格的。




·企业并购的流程有哪些
      收购企业大致可分为如下步骤:一、交易准备阶段;二、买方尽职调查(第一阶段),即进入市场;三、买方尽职调查(第二阶段),即初步竞标;四、交易最终谈判即最终竞标;五、完成交易即签署最终协议。尽职调查是买方认知了解卖方的过程,虽然尽职调查第一、二阶段比较繁重,但实际贯穿于整个交易过程。...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近来来,投资市场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非常迅速。投资者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来实现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以获得较高的利润回报。作为普通百姓,为了丰富自己的理财知识,也应该对这方面内容学习掌握。那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下...


·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与合...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该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该怎么写?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


·民营企业拟上市融资方式有什么?
      民营企业拟上市融资方式有什么?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很多民营企业开始上市经营,企业上市可以使民营企业发展更加壮大发展更加迅速,不过民营企业拟上市就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民营企业融资可以快速的获取大量的资金,所以作为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首先要清楚民营企业拟上市融资方式有什么,然后...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1、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企业缴纳的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企业缴纳的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使用的。之前规定企业成立要实缴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后经过验资才能营业,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公司的设立在我国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在这个手续的办理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我们国家公司还存在着法人公司的法人一系列行为也是需要受到法律约束的,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由于股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减持一定会掌握精准的交易时机,优先于散户卖出股票。(或是内幕操作,先减持,之后再发布公司亏损等不利消息)另一种时机是在股价高估时,大股东根据自身对上市公司业务的了解,在股价高估时减持。大股东减持属于确定性利空,但也会由于减持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