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


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们可知,依据婚姻法的平等原则,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产期间,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而想要在离婚中获得法定的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以上四项所引起的离婚。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


二、离婚赔偿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我们可知,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一方需有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没有这些事实的存在就不能请求对方给予赔偿。


(二)另一方作出了法定的侵害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列举下列几种侵害行为,如重婚、婚外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另一方实施的侵权行为及其由此所产生的离婚,
必须与一方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一方同样无权请求另一方赔偿。其中的因果关系是链锁的,即离婚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同时财产损失与侵害行为、离婚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且都必须在离婚时才有权提出。


(四)另一方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同时一方必须无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采用的仍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行为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过错”实际上是一种根据法定的客观事实推定的过错。即只要发生了法律列举的几种行为就认定行为者存在过错,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基于什么情形下作出来的。如果双方都作出了法律列举的侵权行为,那么,就应当认定双方都有过错,侵权行为发生的顺序存在先后,并不能导致后继侵权行为的过错减轻或消失。为了淳化社会道德风尚,只要双方都有依据本法推定的过错,双方就都无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综上所述,如果是自己个人原因打掉孩子的,那么主张索要赔偿是得不到支持的,除非是因为一些家庭原因,而且不是自然流产的,那么都是不能索要赔偿的,如果对方有明显的过错行为,那么法院会支持作出相应的离婚赔偿。







·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法院判决后,拒付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律师回答:法律院判决后,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强制执行中义务人还继续顽抗,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


·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些夫妻在离婚以后,双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会大打出手,其实这样做都是非常不可取的。如果真的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是可以正常的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的。因为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无论如何,您一定要依法争...


·法院判决离婚告重婚罪法院会立案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告重婚罪法院会立案吗?法院判决离婚告重婚罪符合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


·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当事人不管是第几次起诉离婚,若最终想要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了,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与第一次起诉离婚要求的证据其实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究竟需要哪些证据。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一般情...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户登记费用怎么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户登记费用怎么算?离婚财产分割过户登记费用要计算房子占地所要交的税以及登记行为所产生的各种费,具体如下:(一)、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


·一、户口和抚养权能分开吗?
      一、户口和抚养权能分开吗? 户口和抚养权是可以分开的。 孩子抚养权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


·对于婚姻破裂的男女双方来讲最终应该通过离婚的手续来进行分离
      对于婚姻破裂的男女双方来讲最终应该通过离婚的手续来进行分离,也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那么我们想知道男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凡是夫妻共有的财产都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具体的内容来看下面的文章。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么收集
      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对另一方的伤害是很大。而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往往也就会要求离婚,不过此时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那法官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究竟实践中一方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样收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据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不到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之后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确实是比较正常的,通常都是为了孩子的抚养费用,这是因为在离婚之后,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拿不到抚养费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拿不出抚养费的法院怎么处理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