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根据两个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来写就行了。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该如何在协议里表述二人的离婚原因。对于协议中离婚原因的表述,建议大家只要笼统描述一下就好。这是因为:首先,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不会对双方的离婚原因做详尽审查或调查。民政机关只会对双方离婚的意见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审查,即只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明确向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表示自己愿意离婚即可。其次,很多当事人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出于对自己名誉的保护往往不愿向包括离婚登记机关在内的第三人承认。因此如果另一方强行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是由于有第三者而离婚的话往往会招致对方的反感并很有可能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而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这种结果的出现显然没有必要,毕竟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快捷的离婚方式。由于上述原因,建议大家在离婚协议格式的问题上简单概括一下就好。比如“性格不合、感情不合”等。顺利达成离婚愿望才是最终的目的。二、协议离婚的条件(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有些夫妻离婚只是长久的矛盾,积压了太多的矛盾的话,可能会一时之间有所爆发,对感情,家庭生活有所失望的情况下就想要离婚,离婚的原因直接写成感情破裂即可,就算双方协议离婚,可能是因为对方出轨,但在离婚协议书当中不是说就必须要填写真实的原因的,离婚原因本就因人而异。



·夫妻在离婚前约定的财产分配有效吗?
      一、夫妻在离婚前约定的财产分配有效吗   夫妻在离婚前约定的财产分配是有效的。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是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情形,协议约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二、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可以反悔吗 ...


·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后配偶因为犯罪而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这会导致夫妻长时间的分居两地,对双方的感情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就会出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情况。但此时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自然不太可能协议离婚,就只好诉讼离婚。因此说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其实也就是指诉讼离婚的程序,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签了离婚协议未登记有没有效
      签了离婚协议未登记有没有效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普遍的观点认为,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协议离婚之后。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就...


·离婚时能不能申请财产冻结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离婚时能不能申请财产冻结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在起诉后也可以直接提起保全财产的申请,委托律师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交上去,同时要提供财产线索和担保。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


·离婚小孩抚养代理词可以自己写吗
      离婚小孩抚养代理词可以自己写吗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


·离婚怀孕期间有抚养费吗?
      离婚怀孕期间有抚养费吗?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给孩子抚养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


·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
      现在很多大城市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一些人因为不符合购房条件而动起了歪脑筋。有的夫妻办理假离婚手续以骗的购房指标,更有甚者,找到黄牛办了假离婚证。这种行为其实充满了风险,那么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我们一起通过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 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分情...


·夫妻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夫妻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办理登记结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男女要想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如果最终没有领取到结婚证,那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对于办理登记结婚程序,我国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那到底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登记结婚程序是怎样...


·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
      离婚的方式并不单一,有的协议离婚,有的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不是一次就能离婚成功的,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也是很慎重的,并不希望您离婚。但是您也想知道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简单的说,不能以次数来评判离婚的,是要根据事实情况来决定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