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成都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6月27日

二、要如何判断盗窃罪的罪与非罪呢?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

(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二)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主动投案的;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行为虽然因为数额不够,而无法认定构成犯罪,但此时可以从行为上面考虑,自从《刑法修正案八》以后,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行为,如扒窃、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等等,则就不需要考虑具体金额了,在定罪的时候可以直接认定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过之后的量刑处罚,还是要结合盗窃金额作出。


·诈骗被拘留多久送检才合法?
      诈骗被拘留多久送检才合法? 一、诈骗被拘留多久送检? 诈骗被拘留七个月左右送检察院才合法。 无法一概而论,个案的羁押期限,根据案情的不同而变化,侦查阶段最长可以是7个月,但不包括发现新罪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或由于鉴定等原因不计入期限计算的等情形。 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办...


·绑架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判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判刑?《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


·如果妨碍公务行政拘留几天?
      妨碍公务行政拘留几天妨碍公务情节较轻的,可以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就是刑事拘留,一般1-3天,可以也延长4天,如果属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30日,在刑事拘留上述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被...


·判刑三年正常坐几年?
      人民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实践中按正常情况来看,并不一定要坐三年牢。判刑三年正常坐几年?1.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要看在判决是否有缓刑,因为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中,其中之一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缓期执行又称缓刑,是指犯罪人在判决之日起,法院给予一定的期限来考验犯罪人,假若犯罪人行为良好,便给予一定的减刑量刑的判决。根据我国法律,缓期执行适用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死刑。但是无期徒刑缓期执行可以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因为口角矛盾引发打架行为并不少见。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形以及人员伤亡程度,参与打架的当事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


·吸毒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吸毒”两个字我们听着就非常的害怕,因为吸毒会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有些人还是会知法犯法的去做这些事情,一旦吸上了,就有可能一辈子都戒不掉,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吸毒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吸毒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 ...


·外汇金融诈骗怎么判刑
      首先来说,诈骗公有财物或者是四个财务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较大。如果是在3万元到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巨大。如果是在5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特别巨大。那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中的第266条中有这样规定到,诈骗公有财物或者是私...


·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减刑的时间,其实也就是实际进行减刑的时候具体的减刑幅度,一般来讲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减刑的幅度相对就是要大一些的。同时在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服刑的期限也是不能低于法律中规定的星期。那究竟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我国对减刑的时间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