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劳动法相关法律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3、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在建筑企业,很多工人是劳务派遣工,由劳务企业派遣到建筑工地干活。派遣企业和工人签署的劳务合同,一旦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经过鉴定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务派遣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推卸责任拒赔,工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金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受到工伤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在工作中,公司是全额对我们购买工伤保险的,受到工伤后,公司会根据具体受到的身体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那么,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金,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按劳动法规定具体赔偿如下: 一、第...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如档案记载不清,须提供工资发放表、保健津贴发放表、工资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认定从事的岗...


·工伤鉴定早好还是迟好,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中存在着不少高危高压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也是较为常见的,根据社会实践,我们可以以看出,并不是只要职员受伤就可以得到单位的补偿的,只有在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确定伤情之后,才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早好还是迟好? 一、工伤鉴定...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赔偿多少给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赔偿多少给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30天后的次日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签字是否受影响
      可能在生活当中历经过工伤认定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些比较重要的材料和证明。有些时候可能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会需要由单位进行签字,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会配合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事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签字是否受影...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纠纷是近年来时常发生的事情,这类事件发生的概率非常高。当建筑工程发生纠纷又无法通过调节解决时,就要寻找相关律师寻求帮助了。北京关于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类问题的律师有很多,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供您参考。 北京市...


·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
      每年的暑假都是毕业大学生的求职时间,有很多人不录取,也有很多人没有被录取,被应聘单位录取的新员工就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入职协议书就相当于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那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仅供您参考。 工厂入职协议书 甲方:...


·领导扣我工资该怎么办?
      领导扣我工资应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法律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劳动监察部门 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足额的工资;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陪客户吃饭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且因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单位,要切实履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检测。现在很多省市都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了一些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那么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