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等。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二、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当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任何的感情问题或者其他意外情况后,都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那么在诉讼离婚时,也是需要将起诉状以及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提交至法院,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感情情况做出判决。


·夫妻打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可能打官司的胜算要高一些,但需要注意请律师打官司,律师是会收取一定费用的。那到底夫妻打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打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


·提起离婚一方没有孩子抚养权吗,有哪些规定
       一、提起离婚一方没有孩子抚养权吗,有哪些规定 不是,相关的抚养权不是根据提出离婚为依据的。 如果由男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更为有利,当然就应当判给男方。并不是谁先起诉就判给谁。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


·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遇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遇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当其过的意见、一方出轨、而另一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二是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二、离婚后...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资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资料有哪些?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及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有效的担保手续,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实物不动产或所有权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多久判决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一般三个月内审结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主要指受害人)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是甜蜜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锅碗瓢盆,难免有些磕磕碰碰,需要您互相包容,相会理解。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犯,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今天就讲一个小问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呢,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


·夫妻离婚后怎么争孩子抚养权
      若是夫妻双方选择离婚,那么夫妻双方肯定不能一起居住,共同享有孩子的抚养权是不现实的。在多数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双方的一方,才能够有利于孩子的发展。若是夫妻双方都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需要我们着重考虑的。那么,夫妻离婚后怎么争孩子抚养权呢?来看下面了解...


·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是最好的,但是为了防止一方事后反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做一个公证。很多人就有疑惑了,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 一、抚养权公证的作用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不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