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条是指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被迫辞职的,也称即时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因第38条的情形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


但是在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数额的涉及,笔者认为数额可以双方进行约定,以及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民法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法里如果劳动者辞职的话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条件就会给相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一般都是有限制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要的违约金超出了规定,那么就算是违法的操作,所以,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特别重要的。







·四川工伤待遇调整关于赔偿项目有哪些
      四川工伤待遇调整关于赔偿项目有哪些 2018四川工伤待遇调整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方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方签订的合同,以此来确定双方的契约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上肯定都附加上了高额的违约金,有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以用人单位的培训资金来算的,那么,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劳动合同违约10倍赔偿违法吗,下面我们就通过劳动法的有关知识来...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


·一、暑期工没有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暑期工没有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将 给土石方项目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


·一、辞职是否可以取公积金?
      一、辞职是否可以取公积金? 一般是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取了。 但如果你是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每月20号以后去办理会比较好一些。具体申请需要的资料可参照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一般有多久呢?作为劳动者,当然希望自己的劳动纠纷能迅速的得到解决,这时,您可以看一下自己的纠纷能否申请先予执行。那在实践中,究竟哪些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兴修公路,导致地面水减少,也不利于地下水的收集,故而我国南方地区,各地都兴修水利,蓄积水资源。若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会导致人员伤亡,为了及时处理此类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一、水利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 合同价款: 1、合同承包(...


·工作签的合同然后辞职要赔钱吗?
      工作签的合同然后辞职要赔钱吗? 一、工作签的合同然后辞职要赔钱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在合同内的辞职要求,做了极其宽松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要辞职,一般只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在此要注意的是,即便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