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车祸误工费给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发生车祸误工费给多久?按照实际情况主张。务工时间分两种计算方法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时间长短在法律上有着一定的限定条件,但是有关的当事人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会忽视具体的情况,因此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不过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需要自己与有关的涉事方进行协商,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交通事故超过一年都没有处理就过期了,道路拥挤或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人员或是财物的伤亡,要做鉴定,而且一定要及时处理。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不会过期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车辆,但是,就是因为车辆的增多,或者驾驶员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就会在勘察事故现场的时候依照相关的规定来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多少。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是怎么划...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


·车祸没钱赔偿坐几年牢
      首先,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要看哪一方是主要责任人或者是全部责任人,同时还要看这一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如果上衣属于重大的交通事故,并且你需要对这一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的话,那么还与可能会牵扯到刑事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通肇事罪。在很多人的脑海里面经常会...


·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


·被车撞脸部受伤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被车撞脸部受伤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一、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不方便行动的人。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救死扶伤的精神。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机动车无交强险 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人已经过上了小康生活,城市生活节奏加快,车辆已经普及,但是,车辆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车辆自身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无交强险 赔偿标准是什么?我带您一起了解下。 一、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最近您广泛关注新闻上报道的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也不相同,那么对于不同类型方式引发交通事故如何去判断,以及责任期间是怎样的。我们带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一般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何...


·延期交房怎么办,如何处理延期交房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延期交房似乎成了难以避免的问题。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购房者遭遇了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供你参考。 一、什么是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