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实际生活中,在进行房屋租赁时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会有一定的租赁时间的约定,如果出现了一些变化,导致了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成就可能会导致该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对此,我们最好了解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的问题,才能正确地处理好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所以,今天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的具体内容,以下是具体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情况下解除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上文主要介绍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的具体情形。我们现在可以得知,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主要有上述的三种类型,您在处理实际的问题时,可以参照具体的解除条件合理地解除租赁关系,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司法拍卖房屋到底能不能买
      司法拍卖这个词相信您都不会在陌生了,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司法拍卖也越来越寻常,对于那些不能还请债务的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程序对其进行拍卖,而有些人对于拍卖的东西是否有法律保障还有一定的疑问,今天我们就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司法拍卖房屋到底能不能买这个问题的资料。 司法拍卖房...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对于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中离婚,是否违约,需要根据约定进行核实确定。如果当事人存在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商完成商品房项目后,有时候会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销售,这种房屋销售代理的模式近年来比较常见。而房屋销售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代理合同。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不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购房合同,支付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不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房款之后,交易就算完成。由于我国对房屋这样的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行。那要是不及时过户的话,此时买方有哪些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及时过户买方有哪些风险 1、如果此时出卖人...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怎样的流程?
      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怎样的流程? 因为现在企业公司被征收都是因为国家政府需要修建更多的楼房建筑而采取的行为的,但是当您遇到了工厂房子要被国家或者是开发商征收了就认为没有补偿了吧,其实是不会发生的,而且政府还要按照规定对于厂房征收与补偿标准进行才行的,不仅如此,按照流程走...


·青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是多少
      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话,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的话是离婚的成本费是比较高的,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要聘请律师,当事人需要聘请律师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争取。下面我们为您介绍青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是多少的问题...


·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
      对于婚后夫妻生活并不理想的夫妻二人最终会走上离婚的道路,夫妻离婚后最大的争议就是对夫妻财产的分割,房产也是夫妻财产的重要共同组成部分,房产也有不同的分类情况,那么对于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 《民法典》(20...


·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房产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说的简单点就是进行房屋买卖。在实际进行转让的时候,我们要清楚的知道该房产是否是法律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具体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律师635我们就来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商品房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买卖房屋都是要签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也不例外。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去具体分析。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


·合肥房产备案具体是指什么房屋备案
      合肥房产备案具体是指什么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