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全择车祸误工费是怎样赔偿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方全择车祸误工费是怎样赔偿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二、其它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我国的交通案件对人民的伤害比较大,相关的受害者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相应的办理,将自身在治疗期间的,相关受害者的相关误工费应积极的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这类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微信是现在最常用的社交软件,大部分人都在使用微信进行生活和工
      微信是现在最常用的社交软件,大部分人都在使用微信进行生活和工作。微信诈骗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很多人利用微信便利的方式来用于诈骗,而且有很多贪小便宜的人会上当,而且每天都有不少人因为这样被诈骗。微信被骗转支付宝转账的话要怎么维权呢?生活中应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呢? 一、微信被骗转支付...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1、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和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都是必须要交税的。 2、在税收方面,当地税务部门对个体经营的商户有一种鼓励性的优惠政策,那就是不交税,或者减免部分税金。 3、有的的商户需要提供有其他条件的相应经营证件(比如从事餐饮行业的要有“...


·在高速进入路口上错路倒车扣多少分?
      在高速进入路口上错路倒车扣多少分? 一、在高速进入路口上错路倒车扣多少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就意味着,违法驾驶人必须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有的。按照《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


·当事人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其规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


·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
      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当包括行为人本身就在该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机、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部门,其负责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当事人责任,为以后理赔提供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资料,通过下文给您阐述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


·农民工欠薪保证金交到什么部门
      农民工欠薪保证金交到什么部门?农民工欠薪保证金交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账户或挪作他用。实行工资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更好的维护农民工弱视群体的权益。出现下...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如今的小区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这也需要小区的业主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那么此时会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业主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