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公证细则的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协议公证细则的流程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


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如下,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非必要,离婚协议是不需要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的公正在有关的法律上的会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自己的是否需要进行公正,那么自己的选择权就在自己的手中,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会进行公正的,为了今后自己的财产不会发生较大的问题的,进而直接保障自己的权益,减少自己的不必要的损失。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离婚分割财产不属于给付之诉,应当属于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改变了原有的法律关系。 二、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
      一、子女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拆迁纠纷吗?
      近年来,城市改造进程的加快,农村拆迁也在稳步推进中。拆迁过程中一些贫困家庭会遇到不合理拆迁等问题,比如强制拆迁,拆迁款项没有及时打款,一些应计算未计算的树木等。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拆迁纠纷解决吗?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困难家庭进行申诉与事件处理吗?今天我们带您进行学习。 一、法律援...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


·什么情况下一审会判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一审会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关于离婚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对子女、财产、债务等双方达成一致,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不必到法院诉讼。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存在争议的,如协商不成,仍需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诉讼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呢?我们...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立约人:证人:财产分割原因:财产范围:分割方案:立约人: 见证人:立约日期 年 月 日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如何履行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


·父母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执行?
      父母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一、结婚一年起诉离婚还退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起诉离婚还退彩礼吗?不可以退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反之,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