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中优先赔偿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强险中优先赔偿有哪些?


交强险中优先赔偿的主要是在事故中直接侵害所造成的损失。


首先,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由于行为人(侵权人)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则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无疑可以认定为赔偿义务人,因此,法院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予执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款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均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执行除医疗费限额以外的其他费用,这就要求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先予执行申请后,应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当事人的伤情等进行必要的审查。笔者认为,如果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主要责任以上,且受害者的伤情明显构成八级以上伤残(如造成植物人、截肢、双目失明等)的情况下,法院完全可以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执行,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以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待判决结果产生后再行结算。如此,既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司法理念,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程序的公正。


人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在事故当中司机只要买好了保险的就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过错会让自己承受到很大的赔偿压力,因为保险在认定某些属于他们承保的范围内的话就会直接帮助其报销的,但是优先赔偿的部分并不是看受害人自己的申请,而是需要结合实际最需要的一方来判断的。




·车祸死亡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车祸致人死亡判刑需要赔钱,赔偿是民事责任,坐牢是刑事责任,刑事和民事不一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有肇事行为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当事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赔偿
      说到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头疼的。而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重要项目。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一、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时,只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延期举证申请书即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一) 关于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问题。《证据规定》第...


·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要进行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物质、精神损失。在全国各地司法实践当中对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里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付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付标准是多少? 首先重伤二级,这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者进行身体伤害程度鉴定后得出的结果。对于造成伤者重伤残疾的,还要额外赔付残疾赔偿金,而具体的伤残等级的划分从轻度到重度,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从十级到一级。其中最严重是的一级伤残,最轻的是十级伤残。...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同责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我们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相关的规定了解的却比较少,那么当我们与对方签订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同责与次责赔偿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此方面的问题。 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的,因此次责和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医药费不是全报,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


·哪些情形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哪些情形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9万罚金交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9万罚金交多少?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9万罚金交多少有法官自由裁量,《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